婚姻登记档案查询服务

事项名称 |
婚姻登记档案查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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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巢湖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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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婚姻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门为确认当事人的婚姻关系,持单位介绍信可以查阅婚姻登记档案;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证件可以查阅与诉讼有关的婚姻登记档案;
其他单位、组织和个人要求查阅婚姻登记档案的,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在确认其利用目的合理的情况下,经主管领导审核,可以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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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查看材料清单 | 办理流程 | 查看办理流程 |
咨询电话 | 监督电话 | ||
承诺时限 |
1个工作日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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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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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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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 查看常见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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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婚姻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门为确认当事人的婚姻关系,持单位介绍信可以查阅婚姻登记档案;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证件可以查阅与诉讼有关的婚姻登记档案;
其他单位、组织和个人要求查阅婚姻登记档案的,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在确认其利用目的合理的情况下,经主管领导审核,可以利用;
材料名称 | 来源渠道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材料填写样本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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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
原件和复印件 | 原件1份,复印件2份 | 纸质 | 必要 | 材料规范清晰有效,一经提交申请人对申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负责。 | 查看 | |
授权委托书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和复印件 | 原件1份,复印件2份 | 纸质 | 必要 | 材料规范清晰有效,一经提交申请人对申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负责。 | 查看 | |
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 |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
原件和复印件 | 原件1份,复印件2份 | 纸质 | 必要 | 材料规范清晰有效,一经提交申请人对申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负责。 | 查看 | |
单位介绍信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原件1份 | 纸质 | 必要 | 材料规范清晰有效,一经提交申请人对申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负责。 | 查看 | |
监护关系证明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原件1份 | 纸质 | 必要 | 材料规范清晰有效,一经提交申请人对申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负责。 | 查看 | |
继承关系证明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原件1份 | 纸质 | 必要 | 材料规范清晰有效,一经提交申请人对申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负责。 | 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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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理。婚姻当事人持本人合法身份证件或者他人持有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工作人员当场受理。
2、审查。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
3、办结。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以当场查询,不符合条件的要告知其原因
2、审查。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
3、办结。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以当场查询,不符合条件的要告知其原因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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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3个工作日 | 巢湖市民政局 | 任慧娟 | 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婚姻登记处 | 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来现场申请 | 无 |
审查 | 0.3个工作日 | 巢湖市民政局 | 任慧娟 | 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婚姻登记处 | 1.负责详细审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2.负责出具审查意见 | 无 |
办结 | 0.4个工作日 | 巢湖市民政局 | 任慧娟 | 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婚姻登记处 | 1.严格执行窗口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对由请办件及时办结处理,并将办件结果传达至由请人 | 无 |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满意度:100.00% , 评分 5.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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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50次
累计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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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意
占比 0.00% -
0次
非常不满意
占比 0.00%
问题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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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部门查询当事人婚姻登记档案怎么办? |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门可持单位介绍信查阅婚姻登记档案;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证件可查阅与诉讼有关的婚姻登记档案;国家计生、审计等部门因工作需要要求查阅当事人婚姻登记档案的,在出具单位介绍信和工作人员身份证件的情况下,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允许查阅。 |
当事人去世的如何查询其婚姻档案? | 当事人已经死亡,其子女和孙子女因为身份关系、财产关系等原因要求查阅婚姻登记档案的,在出具相应身份证明的情况下,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允许查阅。 |
婚姻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委托他人查阅吗? | 婚姻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