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申请变更民族成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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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在其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的两年内,可以依据其父或者其母的民族成份申请变更一次。
2.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申请变更民族成份,应当由其本人提出申请。
材料名称 | 来源渠道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材料填写样本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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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民族成份申请书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0份 | 电子 | 必要 | 材料规范清晰有效,一经提交申请人对申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负责。窗口办理提供原件,网上办理提供电子件。 | 查看 | |
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0份 | 电子 | 非必要 | 材料规范清晰有效,一经提交申请人对申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负责。窗口办理提供原件,网上办理提供电子件。 | 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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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理:接收申请人从安徽省政务服务官方网站(http://www.ahzwfw.gov.cn)的事项申请。
2.审查:办理工作人员将申请交换到承办人核查,对不符合技术性要求的退回。
3.办结:对于符合条件已办理的发放证书或依申请快递送达证书。
2.审查:办理工作人员将申请交换到承办人核查,对不符合技术性要求的退回。
3.办结:对于符合条件已办理的发放证书或依申请快递送达证书。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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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25个工作日 | 合肥市蜀山区委员会统战部 | 周慧 | 蜀山区民宗局工作人员 | 根据受理标准,窗口人员受理通过,确定审查方式,打印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请人。 受理不通过,打印不予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请人。 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一次性补齐补正告知书,由申请人补正后予以受理。 | 无 |
审查 | 0.25个工作日 | 合肥市蜀山区委员会统战部 | 周慧 | 蜀山区民宗局工作人员 | 根据受理标准,窗口人员受理通过,确定审查方式,打印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请人。 受理不通过,打印不予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请人。 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一次性补齐补正告知书,由申请人补正后予以受理。 | 无 |
办结 | 0.5个工作日 | 合肥市蜀山区委员会统战部 | 胡金山 | 蜀山区民宗局局长 | 依据法定条件、程序和职责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书面审核,提出是否办理的决定。 | 无 |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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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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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本人填写申请书吗? | 需要本人填写。 |
可以依据养父母的民族成分变更吗? | 可以,需提供收养证明。 |
居民户口簿不能体现父母子女关系的,如何办理? | 需要提供公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