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到期换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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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到期换证
实施主体
蜀山区生态环境分局
受理条件
(一)有防雨、防渗的运输工具;(二)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三)有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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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说明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2: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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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防雨、防渗的运输工具;(二)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三)有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材料填写样本 其他说明
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到期换证申请书 申请人自备 原件 原件2份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材料合法合规。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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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理: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建设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备案申请是否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企业是否具有申请资格,可以通过网上申请,决定是否受理。
2.审查:按照办理条件和标准,对符合条件的,提出同意的审查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提出不同意意见及理由。
3.办结:对准许备案的,向申请人出具并送达同意备案的文书;对不准予备案的,向申请人出具并送达不予备案书面决定的,并说明理由。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2个工作日 蜀山区生态环境分局 王岗 水与土壤生态环境科 受理。
审查 0.3个工作日 蜀山区生态环境分局 王岗 水与土壤生态环境科 审查。 查看
办结 0.5个工作日 蜀山区生态环境分局 王岗 水与土壤生态环境科 办结。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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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解答
1.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到期换证的法律依据?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继续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应当于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换证申请。原发证机关应当自受理换证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换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有没有可以停车的地方? 有的。
是否有母婴室? 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