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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发布会制度】瑶海区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和规范新闻发布工作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 2019-05-29 00:00  信息来源: 瑶海区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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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强化主流新闻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切实加强新闻宣传和对外宣传,进一步做好我区新闻发布工作为我区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现就瑶海区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和规范新闻发布工作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和规范新闻发布工作的重要意义

    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规范新闻发布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体现,是新形势下适应舆论环境和传播格局的变化,向社会各界准确及时传达党和政府的权威信息,营造公开透明的政务信息环境的需要;有利于展现党和政府民主、务实、开放、负责的形象,做好新闻发布工作,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满足他们热情参与政治和社会管理的愿望;有利于在处置突发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时争取新闻信息舆论引导的主动权和话语权,增强宣传舆论引导工作的时效性和针对性。当前瑶海区正处在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切实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党对新闻宣传工作的管理,为建设“转型发展典范区”营造良好氛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新闻发言人的确定和职责

    (一)新闻发言人的人员构成和基本素质

    我区新闻发言人由区委、区政府新闻发言人,街、镇、开发区和区直部门新闻发言人,有关单位新闻发言人组成。

    新闻发言人是党和政府形象的代表,应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政策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具备一定的新闻宣传工作经验,并熟悉网络知识。为保证新闻发布的权威性,区委、区政府明确相关领导担任新闻发言人;街、镇、开发区和区直部门及有关单位由主要负责人或熟悉工作的副职担任新闻发言人。

    (二)新闻发言人的工作职责

    1、积极关注舆情,研究分析涉及本地、本单位的社会舆论和热点问题,有针对性地予以回应,有效引导舆论。

    2、认真处理本地、本单位突发新闻事件,负责与区委宣传部协商拟定报道口径及相关重要事项,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

    3、加强与媒体的日常联系和沟通,必要时向媒体通报情况,接受媒体采访、问询等。

    (三)新闻发言人的工作条件和管理方式

    各有关单位要为新闻发言人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安排新闻发言人参加有关会议,提供有关文件等资料,以便掌握情况,保证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新闻发言人名单及相关信息报区委宣传部备案。            

    三、新闻发布会的领导和组织

    1、全区新闻发布工作由区委、区政府领导,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实施。

    2、按照统一协调、有序推进、保证效果的总体要求,区新闻发布活动在街、镇、开发区和区直部门中率先启动,并逐步扩大新闻发言人范围。

    3、区新闻发布活动,要围绕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重点工作,每年不少于1次。如遇突发事件或特殊情况,可根据需要适时安排。新闻发布由有关单位负责拟定发布内容及方案,区委宣传部负责新闻发布会的组织协调、新闻发布口径的审核工作。

    4、区新闻发布会在一般情况下邀请省市级新闻媒体记者参加,视情况需要,可邀请中央驻皖新闻机构的记者参加。国(境)外新闻媒体记者来瑶海参加新闻发布活动,须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5、区政府网站和《瑶海》报要及时、准确地报道新闻发布会的内容,充分发挥区级媒体的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作用。

    四、新闻发布内容及管理程序

    1、区委、区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其主题和内容一般由主要负责人审定。其中,涉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须经区委主要领导批准;涉及某一方面的重要问题,须经区委分管领导批准。涉及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发布,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机制的通知》(瑶办发[2010]67号)有关规定执行。全区各单位的一般性信息发布,由各单位自主以适当形式向新闻媒体发布,其内容由发布单位主要负责人审定。

    2街、镇、开发区和区直部门举行新闻发布会,由单位主要领导签署意见,报区委宣传部审批。一般情况下,新闻发布主体须在新闻发布会拟定日期的7个工作日前,将发布主题、内容、时间、范围、发布人等情况书面报区委宣传部审批。涉及全区的重要政策和重大工作部署,由区委宣传部提出意见,并报区委主要领导签批;涉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重大改革方案以及可能引发社会敏感问题的,须报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初审后,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审定;涉及区内突发事件和重大案件的,需第一时间报告区委宣传部,统一发布口径,经区委或区政府相关领导审批授权后,予以发布。未经批准或授权,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擅自发布。新闻发布主体不得随意变更有关内容,如有变更,应重新办理申报审批手续。

    3、新闻发布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不得违反事实,不得泄露国家机密。新闻发布会要突出信息发布内容的权威性、新闻性、时效性和导向性,注重沟通党委政府、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之间的联系,体现党和政府执政为民、坦诚负责、公开透明的形象。

    五、建立健全新闻发布工作保障机制

    1、建立新闻发布工作协调机制。区委、区政府牵头建立区级各有关单位新闻发言人联席会议制度,区委宣传部具体负责召开新闻发言人协调会,定期研究新闻发布工作,制定新闻发布计划,统筹安排重大新闻发布活动。

    2、完善舆情信息收集研判机制。全区各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收集社会舆情和网上信息,关注市级以上媒体涉及瑶海的热点问题报道,了解社情民意的变化,加强分析研判,提出舆论引导口径,及时报送区委宣传部,为统筹谋划新闻发布活动提供决策依据,保证新闻发布贴近性、针对性、准确性和有效性。高度重视网络舆情的监测研判和报告,及时有效地做好网上舆论引导工作。

    3、加强信息内部通报机制。当区内发生重大的、需要对外发布的突发性事件时,负责处理突发事件的区有关部门和事发地党委(工委)、单位在向区委、区政府报告情况时,应同时报送区委宣传部,以利于及时掌握情况,做好向媒体和公众发布新闻信息的预案准备,把握舆论引导的主动权。

    4、建立新闻发言人培训机制。由区委宣传部具体负责,积极开展多层面、多形式的新闻发布业务培训,以不断提高新闻发言人发布新闻、应对媒体、引导舆论的能力和水平。



    附件:

    瑶海区首批设立新闻发言人单位名单

    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监委、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人武部、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委统战部、区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档案局、区发改委区经信局、区农林水务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教育体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健委、区医保局、区审计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商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数据资源局、区行政服务管理局、区投资促进中心、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区残联、公安局瑶海分局、龙岗开发区、大兴镇、城东街道、胜利路街道、明光路街道、三里街街道、铜陵路街道、七里站街道、和平路街道、红光街道、长淮街道、方庙街道、嘉山路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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