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及区领导批示(附件一)要求,由我局牵头组织落实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目前,我局已完成《瑶海区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报审稿)》(附件二)编制。
参照《合肥市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完成《瑶海区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报审稿)》编制,包括总体要求、建立湿地分级管理体系、实行湿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健全湿地用途监管机制、健全退化湿地修复制度、健全湿地监测评价体系、完善政策保障机制;并对各项具体任务进行分解,明确任务要求、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限。
我局于2018年9月30日完成《瑶海区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征询意见稿)》编制,并于9月30日、10月18日分别向各街、镇、开发区及相关部门进行了两轮意见征询。其中区市政园林办、区农水局、区财政局对方案提出了修改意见(附件三),我局已按其意见对方案进行了完善,完成《瑶海区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报审稿)》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