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瑶海区校长职级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大兴镇人民政府、龙岗开发区管委会,区直各相关部门:
《瑶海区校长职级制度实施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8日
瑶海区校长职级制度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加强中小学教师管理,推进教师合理流动,优化师资配置,根据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皖教师〔2017〕5号)和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通知》(合教〔2020〕20号)等文件精神,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充分调动中小学校长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断提高校长队伍专业化水平,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推行瑶海区校长职级制度改革,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出发点,通过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加强中小幼校(园)长队伍建设,激发校(园)长队伍活力和创造力,引导校(园)长走有教育理想、有国际视野的专业化、职业化、现代化发展道路,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管理水平高的校(园)长队伍,为推进瑶海教育高位优质均衡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二、实施范围
瑶海区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青少年活动中心(以下简称中小学校)在职在岗校(园)长正职(以下简称校长,含学校党组织书记)。
三、主要内容
(一)实行选聘机制
1.规范选聘管理。由区委管理任命的中小学校长一律取消行政级别,纳入职级管理范畴。
2.推行选聘制。校长的选聘由区教体局负责实施,采取推荐考察、竞争上岗、公开选聘等方式产生,由区纪检、组织部门对选聘过程等进行全程监督。新任校长试用期为一年,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任,试用期计入校长聘期;考核不合格的,解聘试用职务。
3.实行任期交流制。校长的一个聘期为5年,无特殊原因,聘期内一般不作调整。同一校长在一所学校连续任职原则上不超过两个聘期,两个聘期满后,应予以交流,如不服从组织安排交流的,其职务、职级予以解除。确因工作需要继续留任的,经区教体局党委研究同意,可以续聘。
4.建立后备人才库。从现职中层正职中遴选一批政治过硬、群众认可、能够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要求的优秀人才组建后备人才库。纳入人才库的后备干部需接受任职资格所需专业培训、挂职锻炼等培养,经综合考核合格后,由区教体局纳入校长后备人才库管理。
(二)推行校长职级管理机制
1.职级序列。校长职级制共设5个等级,自上而下分别为特级校长、高级校长、一级校长、二级校长、三级校长。二级、三级不设比例控制,一级、高级、特级的比例结构原则上控制在全区校长总数的25%、15%、10%以内。
2.职级评定。校长职级评审认定工作由校长职级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校长职级实行动态评定管理,二级、三级校长每年认定一次,一级及以上每三年评审认定一次。为鼓励校长参与人才交流,对符合条件,且自愿到偏远薄弱学校工作的校长,在评级中优先考虑。
3.职级经费。校长职级经费在年度预算中调剂使用。由校长职级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相应职级津贴标准。
(三)完善校长考核评价机制
1.年度考核。校长聘期内年度考核由区教体局实施评价。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校长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或符合破格晋升条件的,按规定评定相应职级;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或受到处分的,晋级时限延长一年;连续两年考核为基本合格或当年考核为不合格的,由区教体局安排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解聘校长职务且取消职级和津贴。
2.能力测试和社会满意度测评。校长职级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对校长的业务能力和管理能力进行测试,并组织学生、家长和社会人士对校长办学满意度进行测评。
3.综合评价。校长职级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依据办学常规要求,结合任职学校的办学规模及发展水平,对每位校长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办学实绩、廉洁自律等进行综合评价。
(四)实行校长培训帮扶制度
1.定期培训。扎实开展各类专题培训,完善高校联训、名校访学、课题引领、挂职交流等培训方式,提高校长学校管理和学术研究的能力,促进校长专业发展,激发校长工作活力。
2.组建工作室。特级校长需组建名校(园)长工作室,帮扶工作室成员校的学校建设、特色发展、校长和教师专业成长及学生综合素质提高等方面,以上帮扶工作内容作为特级校长任职期间的必备条件。
四、组织实施
1.加强领导。中共合肥市瑶海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校长职级制度改革,成立瑶海区校长职级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区委副书记高强任组长,区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金飞燕,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桑宝君,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康震纪任副组长,区委编办、区教体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全面领导校长职级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教体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制定《合肥市瑶海区校长职级制度评审认定办法》。
2.抓好落实。在中共合肥市瑶海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健全责任机制,抓好工作统筹,形成工作合力。小组成员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抓好校长选聘和校长职级认定等具体改革任务的落实。
3.营造氛围。加大校长职级制度改革宣传力度,做好舆论引导,完善有关预案,最大限度地凝聚改革共识,形成改革合力,为推进校长职级制度改革营造良好的氛围。
本实施方案自2020年7月1日起执行。
附件:瑶海区校长职级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附件
瑶海区校长职级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组 长:高 强 区委副书记
副组长:金飞燕 区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
桑宝君 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康震纪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成 员: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区教育体育局局长
区司法局局长
区财政局局长
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体局,区教体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28日印发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瑶海区校长职级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