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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人解读】瑶海区政府副区长康震纪解读《瑶海区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0-06-28 08:10  信息来源: 瑶海区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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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瑶海区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

    解读人:康震纪 瑶海区政府副区长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加强中小学教师管理,推进教师合理流动,优化师资配置,根据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皖教师〔2017〕5号)和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通知》(合教〔2020〕2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瑶海区实际,制定了《瑶海区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全面落实中小学教职工“以区为主”管理体制,加强区域内中小学教师的统筹管理,按照“总量控制、统筹调配、竞聘上岗、合同管理”的原则,促进区域内师资均衡配置,激发教师人力资源活力,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根据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皖教师〔2017〕5号)和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通知》(合教〔2020〕20号)文件要求,区教育体育局在2020年4月21日开始起草《瑶海区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草案),2020年4月24日完成草案,并在2020年4月26日开始进行意见征集。

    2020年5月7日,经过区教体局党委会议讨论草案意见征集情况,并修改草案内容,在区委常委会会议通过《合肥市瑶海区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并在2020年6月28日开始实施。

    四、主要内容

    1.工作目标任务

    全面推行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教师无校籍管理,落实全员聘用制度,推动公办中小学教师由“学校人”向“系统人”转变;强化全区统筹管理,完善学校治理结构,落实学校用人自主权;健全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选调招聘、人员档案、工资待遇、交流轮岗等由区统筹,岗位设置、岗位聘用、师资培训、专业发展、考核奖惩、绩效分配等由学校负责的管理机制,为科学合理配置教师资源提供制度保障。   

    2.主要改革内容

    (一)动态管理教师编制:统一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坚持控制总量、盘活存量、提高编制使用效率,按照“标准统一、动态调整、余缺调剂”的基本思路,建立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新机制。

    (二)统筹管理教师岗位:学校根据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备案后分配到学校的具体编制数量,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制定岗位设置方案,明确各学校专业技术岗位数。

     (三)完善交流轮岗制度:区教体局根据教师学科编制、结构、岗位和学校生源变化情况,制定中小学教师交流轮岗方案,商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同意后组织实施,鼓励教育集团内部教师合理流动。

    (四)加强职称评聘管理:区教体局、区人社局根据岗位空缺情况,确定年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计划,严格控制评聘数量,指导中小学做好教师考核评价、评先评优、职称评聘、工资分配等管理工作。

    (五)建立教师退出机制:在实行竞聘上岗过程中,逐步建立教师退出机制。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学校可以调整其工作岗位,或者安排离岗培训,考核合格后再上岗。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中共合肥市瑶海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区管校聘”管理改革,成立瑶海区中小学“区管校聘”管理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教育督导机构要会同有关部门,把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情况作为优先发展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督导检查,及时通报情况。

    (二)做好政策宣传:推行教师“区管校聘”管理改革,要做好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工作,引导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理解支持,着力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和良好的工作氛围。全区中小学要引导教师更新职业观念,进一步激发教职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确保“区管校聘”工作取得实效。

     (三)稳步推进改革:2020年6月开始启动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管理改革,各相关部门要明确工作任务、时间表和路线图,精心组织,全力以赴,确保改革平稳顺利推进。在区教体局指导下,学校制定教职工竞聘方案、考核办法等人事管理制度,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对聘任和考核结果,须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充分保障教职工的参与权和监督权。区教体局、区司法局、区人社局要完善人事争议申诉制度和教职工维权服务机制,让教职工有充分、畅通的诉求渠道。

    (四)严肃工作纪律:各单位要认真研究政策规定,规范操作程序,注重公开透明,强化纪律观念,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五)强化保障措施:区委编办、区教体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要集中力量,全力推进教师“区管校聘”管理改革,促进教师交流轮岗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高新优质学校教师待遇,鼓励优质学校教师向创建中的新优质学校交流,优化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促进教育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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