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民法典涉及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函
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司法厅通知以及市司法局要求,现将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民法典涉及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转发给贵单位,请贵单位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对民法典涉及的我区规范性文件中与民法典精神、原则和规定不一致的内容进行梳理,并提出修改或废止的建议。
各单位认为行政法规、国务院行政规范性文件存在与民法典的精神、原则和规定不一致的,也可提出具体建议。
请于9月3日(周四)下午下班前将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清理建议)表(附件1)通过平台反馈至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处。
联系人:高玲,联系电话:64497865,邮箱:343692923@qq.com
合肥市瑶海区司法局
2020年8月31日
附件1: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清理建议)表
附件2: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汇总表
附件3: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4: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民法典涉及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