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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政府关于任免姚峰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1-30 15:06  信息来源: 瑶海区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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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瑶政人〔20213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政府

    关于任免姚峰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管理办公室,各街道办事处,大兴镇人民政府,龙岗开发区,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姚峰同志任合肥市瑶海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副主任;

    黄年顺同志任合肥市瑶海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合肥市瑶海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单家彬同志合肥市瑶海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周传贵同志合肥市瑶海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肖华同志合肥市瑶海区投资促进中心副主任职务

    陈姝同志任合肥市第十一中学副校长,免去其合肥市第三十八中学副校长职务;

    陶李敬同志任合肥市第三十八中学副校长(实行试用期一年);

    孙长石同志任合肥市第三十八中学副校长(实行试用期一年);

    免去张兵发同志合肥市第五十五中学副校长职务;

    李真珍同志任合肥市行知小学校长(实行试用期一年);

    免去陈祥文同志合肥市和平小学校长职务;

    吴敏同志任合肥市和平小学校长,免去其合肥市少儿艺术学校校长职务;

    吴燕同志任合肥市少儿艺术学校校长;

    何焱同志任合肥市和平小学第二小学校长(实行试用期一年)。

    特此通知。

     

     

     

    2021130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委组织部。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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