瑶政人〔2021〕10号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政府
关于任免张海霞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管理办公室,各街道办事处,大兴镇人民政府,龙岗开发区,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张海霞同志任合肥市和平小学幸福路分校校长,免去其合肥市临泉路第二小学校长职务;
丁元春同志任合肥市临泉路第二小学校长(实行试用期一年)。
特此通知。
区 长
2021年4月9日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委组织部。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