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东部新中心党工委,各党委(党工委)、党组,区直各单位,驻区有关单位:
《瑶海区争创安徽省质量强县(市、区)实施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合肥市瑶海区委办公室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1日
瑶海区争创安徽省质量强县(市、区)实施方案
为深化质量强区战略实施,加快质量强区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文件精神,根据安徽省《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进质量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发〔2018〕30号)、《关于印发开展质量强县(市、区)创建活动意见的通知》(皖质〔2014〕4 号)等工作要求,制定如下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以“产业立区”为方向,创新和质量并重,坚持质量为先价值导向,完善质量治理体系,强化质量治理能力,提升质量治理效能,创新质量治理方式,推动质量共建共治共享,以高标准引领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积极打造转型发展示范区、东部崛起新引擎、合肥新兴增长极,为合肥市 “五高地一示范” 建设作出重要贡献。
通过创建活动,全区质量基础更加扎实,质量创新更加活跃,质量治理更加协同,质量供给更加有效,新一代数字信息技术、现代金融商贸、建筑业、文化创意、大健康五大主导产业高质量发展,形成一批品牌形象突出、服务平台完备、质量水平一流的现代企业和产业集群,质量工作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显著提高,质量总体水平达到全市先进水平。在2年内完成各项争创准备工作,顺利通过安徽省质量强县(市、区)考核验收。
对照参考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质量强县(市、区)创建验收和质量工作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申报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20年安徽省质量强县(市、区)创建验收现场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创建安徽省质量强县(市、区),原则上创建周期为第一年创建、第二年以后申请验收。各创建县(市、区)需首先完成创建安徽省质量强县(市、区)“六个一”工作任务,后申报接受安徽省质量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的安徽省质量强县(市、区)创建验收现场评审验收。
(一)安徽省质量强县(市、区)“六个一”任务(附件1)。
一是围绕推进高质量发展,构建一个党政主要领导“双挂帅”、各部门齐抓共管、运行有力的质量发展工作体制机制。
1. 加强党对质量工作的领导,成立党政主要领导双牵头的质量发展委员会,将“实施质量强国战略,加快建设质量强国”目标任务列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将质量强县(市、区)创建列为年度重点工作(责任单位: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发改委、区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2021年7月10日前)。
2. 召开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出席、质量发展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质量强县(市、区)创建动员大会和推进大会,全面部署推进质量强县(市、区)创建工作(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2021年8月30日前)。
3. 将“实施质量发展战略,加快建设质量强国”专题纳入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或党校教学课程(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党校,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
4. 创建方案政治站位高、工作举措和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分解落实到位,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2021年7月10日前)。
二是围绕促进本地区企业质量提升和质量创新,出台一批管长远管根本、针对性操作性指导性强的质量发展政策。
5. 出台促进质量发展的激励政策和措施,并适时更新、完善。引导激励企业积极采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夯实标准、计量、检测、认证等质量技术基础,培育创建自主品牌(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经信局、区教体局、区科技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数据资源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委,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
6. 建立健全可量化的质量工作绩效考核机制,将质量工作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各单位(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
7. 设立质量发展专项资金,财政经费保障有力,确保促进本地区重点产业和企业质量提升相关奖励扶持政策落实到位。加大对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质量提升示范区创建等质量专项工作的经费投入力度(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
三是围绕增强全社会质量意识,办好一系列质量主题教育活动和质量管理专题培训班。
8. 加强对企业质量提升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完成对本地区“四上”企业首席质量官的质量提升专题培训,培训内容、课程设置须紧紧围绕质量提升,有效提高企业经营者的质量管理能力和关键岗位员工的质量技能水平(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经信局、区商务局、区住建局、区文旅局,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
9. 积极开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活动,畅通质量诉求渠道,重视解决群众关心的质量问题,增强全社会质量意识(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
10. 以中国品牌日、“质量月”和消费者权益日、世界计量日、世界标准化日、世界认可日、世界知识产权日等为节点,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质量主题活动,弘扬先进质量文化(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经信局、区商务局、区住建局、区农林水务局、区文旅局,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
四是围绕积极推行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综合服务,充分发挥质量基础设施服务企业质量提升和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作用,培育树立一批质量提升示范企业和品牌产品。
11. 以产业集聚区为重点,积极推行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综合服务。在深入开展摸底调查和质量诊断分析的基础上,找准比较优势、行业瓶颈和质量短板,制定实施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主要服务对象、重点服务领域、市场需求分析、资源整合、主要服务模式、可行性分析、工作序时进度、经费保障、组织管理、预期成果等(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
12. 以高新技术企业为重点,加强分类指导,在一、二、三产业各培育、选树两个以上深度导入全面质量管理模式和方法,能充分展示以质量为核心的品牌、组织、人物、教育、文化“五大示范”行动成果的质量提升标杆单位(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经信局、区商务局,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
13. 发挥质量提升标杆示范单位的引领作用,在一、二、三产业各开展一次质量提升经验交流观摩活动,带动区域企业质量管理水平的整体提升(责任单位:区农林水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经信局、区商务局、区住建局、区文旅局,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
五是围绕本地区首位产业、主导产业、金融业,聚焦产品、服务、工程等三大领域重点企业,开展一系列质量提升专题调研活动。
14.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本着发现典型经验和解决实际问题组织开展质量提升专题调研(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经信局、区商务局、区住建局、区文旅局、区农林水务局、区卫健委、区财政局,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
15. 聚焦重点产业和企业质量提升,组织形成一批有对标分析、有问题成因、有对策建议、经过行业专家评估的高质量的专题调研报告(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经信局、区商务局、区住建局、区文旅局、区农林水务局、区卫健委、区财政局,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
16. 由上述专题调研报告凝练若干可示范、可复制、可推广的质量提升经验、模式(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经信局、区商务局、区住建局、区文旅局、区农林水务局、区卫健委、区财政局,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
六是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监管体制机制,监督企业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履行缺陷产品召回等法定义务,建立一个“发现产品缺陷-提出产品安全规范建议-促进行业整体产品质量提升”的倒逼机制。
17. 加强缺陷产品召回工作,在质量安全上始终保持严管态势,常抓不懈监督企业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
18. 全面推行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区域内规模以上企业首席质量官100%聘任到位、100%在市场监管部门备案、100%经过专业技能培训(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经信局,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
19. 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件(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住建局、区卫健委、区文旅局、区农林水务局,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
(二)安徽省质量强县(市、区)创建验收现场评审工作任务(附件2)。
四、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落实目标任务(2021年7月10日前)。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确定创建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完成时限。
(二)全面创建,实现总体达标(2021年7月10日至2021年12月31日)。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推进创建工作,一般难点基本突破,个别难点取得明显进展,整体工作基本达标,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创建工作任务。
(三)巩固提高,做好迎检准备(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1日)。进一步查漏补缺,重点在特色和亮点工作上下功夫,提高创建工作水平,做好迎接安徽省质量工作领导小组考核验收的准备工作,上报验收申请。
(四)迎接验收,全面提升质量发展水平(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4月1日)。接受安徽省质量工作领导小组考核验收,总结经验,改进不足,巩固创建工作成果,提出新的质量发展目标和措施,推动我区质量总体水平实现新的跨越。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质量强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上级质量工作部门的协调对接,并及时传达部署安徽省质量强县(市、区)创建工作文件要求。定期召开创建工作联席会议,适时检查通报相关工作落实情况,安排布置工作任务,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配合好牵头单位,共同推进创建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把质量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创建任务顺利完成。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各级各部门围绕质量强区建设,制定促进质量发展的配套政策和措施,完善相关产业、环境、科技、金融、财税、人才培养等政策措施。建立健全质量奖励制度,进一步完善质量奖励政策,激励广大企业和全社会重质量、讲诚信、树品牌。
(三)严格目标考核。将创建质量强区工作列入年度综合目标管理,切实加强对各责任单位的效能监察,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区委督查考核办、区质量强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督查,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各部门要确保质量目标任务在本辖区、本系统的全面落实,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确保质量强区工作有序、有效开展;要做到责任到人、目标到位,层层签订质量目标责任书,切实加强对本辖区、本系统质量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检查考核,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四)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中国品牌日”“质量月”“世界计量日”“世界标准日”等主题活动作用,突出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宣传作用,加大对创建活动的宣传引导力度。及时宣传报道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充分展示创建成效,在全区范围内掀起创建热潮,形成全民参与创建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1.安徽省质量强县(市、区)“六个一”任务分解及完成时限
2.安徽省质量强县(市、区)创建验收现场评审评分表(2020年版)
附件1
安徽省质量强县(市、区)“六个一”任务分解及完成时限
序号 |
规定动作 |
主要内容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1 |
围绕推进高质量发展,构建一个党政主要领导“双挂帅”、各部门齐抓共管、运行有力的质量发展工作体制机制。 |
1、成立党政主要领导双牵头的质量发展委员会, 将“实施质量强国战略,加快建设质量强国”目标任务列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把质量强县(市、区)创建列为年度重点工作。 |
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发改委、区市场监管局 |
2021年7月10日前 |
2、召开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主持的质量发展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质量强区创建动员大会。 |
区市场监管局 |
2021年8月30日前 |
||
3、质量发展纳入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日程、并完成学习任务。 |
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党校 |
2021年12月31日前 |
||
4、创建方案站位高、措施有效、任务明确、责任明晰,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 |
区市场监管局 |
2021年7月10日前 |
||
2 |
围绕促进当地企业质量提升和质量创新,出台一批针对性、指导性、操作性强的质量发展政策。 |
5、出台促进质量发展的激励政策和措施,并适时更新、完善。引导激励企业积极采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夯实标准、计量、检测、认证等质量技术基础,培育创建自主品牌。 |
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经信局、区教体局、区科技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数据资源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委 |
2021年12月31日前 |
6、建立健全可量化的质量工作绩效考核机制,将质量工作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各单位。 |
区市场监管局 |
2021年12月31日前 |
||
7、设立质量发展专项资金,财政经费保障有力,确保相关奖励扶持政策落实到位。加大对质量专项工作的经费投入力度。 |
区财政局 |
2021年12月31日前
|
||
3 |
围绕增强全社会质量意识,办好一系列质量主题教育活动和质量管理专题培训班。 |
8、加强对企业质量提升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完成对区域内“四上”企业的质量提升专题培训,培训内容、课程设置等紧紧围绕质量品牌建设主题,有效提高企业经营者的质量管理能力和关键岗位员工的质量技能水平。 |
区市场监管局、区经信局、区商务局、区住建局、区文旅局 |
2021年12月31日前 |
9、积极开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活动,畅通质量诉求渠道,重视解决群众关心的质量问题,增强全社会质量意识。 |
区市场监管局 |
2021年12月31日前 |
||
10、以中国品牌日、“质量月”等活动为节点,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广泛参与的质量主题活动,弘扬先进质量文化。 |
区市场监管局、区经信局、区商务局、区住建局、区农林水务局、区文旅局 |
2021年12月31日前 |
||
4 |
围绕积极推行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综合服务,充分发挥质量基础设施服务企业质量提升和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作用,培育树立一批质量提升示范企业和品牌产品。 |
11、以产业集聚区为重点,积极推行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综合服务。有的放矢制定实施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主要服务对象、重点服务领域、市场需求分析、资源整合、主要服务模式、可行性分析、工作序时进度、经费保障、组织管理、预期成果等。 |
区市场监管局 |
2021年12月31日前 |
12、以高新技术企业为重点,加强分类指导,在一、二、三产业各培育、选树两个以上深度导入全面质量管理模式和方法,能充分展示以质量为核心的 “五大示范”行动成果的质量提升标杆单位。 |
区市场监管局、区经信局、区商务局 |
2021年12月31日前 |
||
13、发挥质量提升标杆示范单位的引领作用,在一、二、三产业各开展一次质量提升经验交流观摩活动,带动区域企业质量管理水平的整体提升。 |
区农林水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经信局、区商务局、区住建局、区文旅局 |
2021年12月31日前 |
||
5 |
围绕本地区首位产业、主导产业、金融业,聚焦产品、服务、工程等三大领域重点企业,开展一系列质量提升专题调研活动。 |
14、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本着发现典型经验和解决实际问题组织开展质量提升专题调研。 |
区市场监管局、区经信局、区商务局、区住建局、区农林水务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委、区财政局 |
2021年12月31日前 |
15、聚焦重点产业和企业质量提升,组织形成一批有对标分析、有问题成因、有对策建议、经过行业专家评估的高质量的专题调研报告。 |
区市场监管局、区经信局、区商务局、区住建局、区农林水务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委、区财政局 |
2021年12月31日前 |
||
16、由上述专题调研报告凝练若干可示范、可复制、可推广的质量提升经验、模式。 |
区市场监管局、区经信局、区商务局、区住建局、区农林水务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委、区财政局 |
2021年12月31日前 |
||
6 |
围绕加强缺陷产品召回工作,建立一个“发现产品缺陷-提出产品安全规范建议-促进行业整体产品质量提升”的倒逼机制,在质量安全上始终保持严管态势,监督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
17、建立健全完善的质量安全监管体制机制,监督企业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履行缺陷产品召回等法定义务。 |
区市场监管局 |
2021年12月31日前 |
18、全面推行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区域内规模以上企业首席质量官100%聘任到位、100%在市场监管部门备案、100%经过专业技能培训。 |
区市场监管局、区经信局 |
2021年12月31日前 |
||
19、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件 |
区市场监管局、区住建局、区卫健委、区文旅局、区农林水务局 |
2021年12月31日前 |
序号 |
类别 |
指标内容 |
分数 |
评分方法 |
责任 单位 |
完成 时限 |
1 |
质量发展促进机制 ( 22 分) |
组织保障 |
5 |
成立党政主要领导双牵头的质量发展委员会(1分)),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质量强县(市、区)目标任务(2 分))。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质量发展委员会会议(1分)),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出席会议做出指示(1分)。 |
区委办 区政府办 区市场监管局 |
2021年12月31日前 |
2 |
工作保障 |
2 |
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进质量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发〔2018〕30 号)),制定本级贯彻落实文件,并认真组织实施(2分)。 |
区市场监管局 |
2021年7月10日前 |
|
3 |
4 |
制定出台促进质量提升发展政策性文件(2分)及实施情况(2分)。 |
区发改委 区市场监管局 区财政局 |
2021年12月31日前 |
||
4 |
2 |
制定质量强县(市、区)工作方案,创建方案规格高、措施有效、任务明确、责任明晰(2分)。 |
区市场监管局 |
2021年7月10日前 |
||
5 |
3 |
按质量强县(市、区)工作方案责任分解落实到各部门、乡镇(街道)(1分),并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2分)。 |
区市场监管局 |
2021年12月31日前 |
||
6 |
2 |
开展形式多样的质量宣传工作(2分)。 |
区质量强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
2021年12月31日前 |
||
7 |
经费保障 |
4 |
设立质量发展专项资金(2分),财政经费保障有力,确保相关奖励扶持政策落实到位(2分)。 |
区财政局 |
2021年12月31日前 |
|
8 |
质量技术 |
质量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
4 |
建立适应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检验检测平台(2分),其中国家级产品质检中心再加 2分,省级产品质检中心再加 1分,满分 4分。 |
区市场监管局 |
2021年12月31日前 |
9 |
标准化工作 |
4 |
县(市、区)政府制订了符合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标准化战略,并认真组织实施(2分)),推动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1分))。推动农业标准实施及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1分))。 |
区市场监管局 |
2021年12月31日前 |
|
10 |
计量工作 |
4 |
本区域建立强制检定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6 项以上(2分))。本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拥有注册计量师 6名以上(1分));本级财政对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开展计量技术和管理工作,当年预算经费保障 150万元以上(1分))。 |
区域无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
|
附件2 安徽省质量强县(市、区)创建验收现场评审评分表(2020年版)
序号 |
类别 |
指标内容 |
分数 |
评分方法 |
责任 单位 |
完成 时限 |
|||
11 |
|
质量管理基础 |
6 |
以产业集聚区为重点,积极推行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综合服务,制定实施方案(2 分),并挂牌开展工作(2 分))。被授予“安徽省质量认证示范区”称号(2 分))。 |
区市场监管局 |
2021年12月31日前 |
|||
12 |
质量工作成效(44 分) |
产品质量 |
4 |
组织开展政府质量奖评价活动(2 分);积极参加上级政府质量奖评选,获省奖的再加 2分,获市奖的加 1 分,满分 4 分。 |
区市场监管局 |
2021年12月31日前 |
|||
13 |
3 |
全面推行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区域内规模以上企业首席质量官 100%聘任到位、并且在市场监管部门备案,100%经过专业技能培训(3 分)。 |
区市场监管局 区经信局 |
2021年12月31日前 |
|||||
14 |
8 |
重点产品生产企业县级以上各类监督抽查覆盖率 90%以上(1分),产品质量省级以上监督抽查合格率应稳定在 90%以上(2分),)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达到 100%(0.5分),按时处置完成率达到 90%以上(1.5分)),种养环节初级食用农产品(农、林、渔)抽查合格率 96%以上(2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企业审批通过率 95%以上(1分))。 |
区市场监管局 区农林水务局 |
2021年12月31日前 |
|||||
15 |
工程质量 |
4 |
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应达到 100%(4分)。 |
区住建局 |
2021年12月31日前 |
||||
16 |
2 |
新建商品住宅和公共建筑执行节能设计标准率 100%(2分)。 |
区住建局 |
2021年12月31日前 |
|||||
17 |
5 |
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的若干措施》(皖政办秘〔2020〕14 号)相关举措(2分)。工程质量投诉率连续两年同比下降(3分)。 |
区住建局 |
2021年12月31日前 |
|||||
18 |
5 |
住宅工程分户验收执行率 100%(2分)。推行对新建商品住宅工程交付使用前,由建设单位组织购房人对房屋质量进行质量查验制度(3分)。 |
区住建局 |
2021年12月31日前 |
|||||
19 |
服务质量 |
4 |
生产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应达到 80 以上(1分)。生活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应达到 80 以上(1分)。 |
区质量强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
2021年12月31日前 |
||||
20 |
6 |
出台缺陷产品召回扶持政策(2 分),建立完善的缺陷产品召回行政和技术支撑体系(2 分),积极开展宣传及业务培训(1分),开展召回工作,发布召回公告(1分)。 |
区市场监管局 |
2021年12月31日前 |
|||||
21 |
3 |
“安徽省旅游服务质量标杆企业”1 个(1.5分)。新增服务认证证书 3 张以上(1.5分)。 |
区文旅局 |
2021年12月31日前 |
|||||
序号 |
类别 |
指标内容 |
分数 |
评分方法 |
责任 单位 |
完成 时限 |
|||
22 |
|
|
2 |
推动现代物流、信息、科技、商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和旅游、商贸、养老、家政、物业等生活性服务业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的实施(2分)。 |
区市场监管局 |
2021年12月31日前 |
|||
23 |
质量安全 水平(16 分) |
质量安全 |
3 |
制定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年度部门联合抽查任务占比不低于 25%(1分)。制定出台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的制度措施,年度差异化监管措施应用率不低于 30%(1 分)。企业年报公示率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分)。 |
区市场监管局 |
2021年12月31日前 |
|||
24 |
4 |
在创建过程中重视市民关注的质量问题,出台相关政策措施为市民解决实际问题(2分),获得“安徽省安全示范县”称号(2分)。 |
区质量强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
2021年12月31日前 |
|||||
25 |
3 |
国抽省抽不合格后处理工作完成的(1分)。未发生影响恶劣的假冒伪劣产商品事件(1分),未出现被省级以上点名的区域性质量问题(2分)。 |
区市场监管局 |
2021年12月31日前 |
|||||
26 |
3 |
未发生药品重大质量安全事故(1分)。未发生较大食品质量安全事故(1分)。未发生严重的工程质量事故(1分)。 |
区卫健委 区市场监管局 区住建局 |
全过程 |
|||||
27 |
3 |
未发生特种设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1分)。特种设备的使用登记率、重点监控设备的定期检验率(1分),重大隐患整改率达 100%(1分)。 |
区市场监管局 |
全过程 |
|||||
28 |
加分项(10 分) |
3 |
质量工作形成先进做法或特色经验,获得省部级领导肯定(有批示),或者在国家级会议上交流质量工作经验(3分);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创新举措(2分)。 |
区质量强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
2021年12月31日前 |
||||
29 |
3 |
中央主流媒体(人民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中国质量报)正面报道当地质量工作(3分)。 |
区质量强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
2021年12月31日前 |
|||||
30 |
2 |
作为承办方或协办方在本地区举办具有示范性的国家级或区域性质量主题活动(2分)。 |
区质量强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
2021年12月31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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