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5日,《2020年瑶海区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瑶办发〔2020〕16号,以下简称《高质量发展政策》)印发实施。现将《高质量发展政策》促进自主创新发展扶持政策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统一规范全区产业扶持政策资金投入、运作和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
二、制定依据
《高质量发展政策》起草依据主要有:《合肥市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合办〔2018〕19号)、《2020年合肥市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合政办〔2020〕6号)等。
三、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建设合肥东部新中心、推进老工业区转型升级目标定位,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商贸金融服务业、建筑产业、文化创意产业、健康产业等为重点,大力发展区域经济,进一步强化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的深度融合,为推动瑶海高质量发展、高品质建设、高效率治理提供强有力支撑。
四、工作目标
进一步激发全区科技型企业创新、创业、创造活力,发挥政策支点作用,推动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五、主要内容
《高质量发展政策》促进自主创新发展扶持政策部分主要内容共6条
第1条,鼓励申报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首次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每家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属于我区五大主导产业、并纳入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库和省高企培育库的企业,额外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重新认定和新迁入我区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视作首次认定。
第2条,鼓励申报科技进步奖。对获得省科学技术进步特等奖和一等奖的企业,奖励创新团队10万元;对获得省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的企业,奖励创新团队5万元。
第3条,支持协同创新平台建设。对当年新认定的省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申报主体管理团队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当年新备案的省级、市级众创空间,分别给予申报主体管理团队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第4条,鼓励企业吸纳先进技术并进行科技成果转化。依据年度安徽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中的累计交易并实际支付额在100-500万之间的,给予实际支付额10%补助,每项最高补助不超过30万元。
第5条,鼓励知识产权规范管理。对新认定为市级、省级、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贯标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3万元、1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国家知识产权贯标认证的企业给予20万一次性奖励。
第6条,鼓励企业和个人发明创造。促使瑶海区授权发明专利万人拥有量逐步提升。对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给予每件5000元资助;当年发明专利授权达到10件以上的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每增50%再给予1万元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5万元。
六、其他说明
(一)申报企业(单位、组织和个人)2020年须未发生下列情况:
(1)企业当年存在环保、安全生产、规划、土地等重大问题的;
(2)企业发生重大刑事案件、劳资纠纷等群体性事件并负主要责任及以上的;
(3)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撤销的;
(4)企业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
(5)企业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6)企业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信用惩戒或存在违法转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被立案查处的;
(7)有其他严重违法行为的。
(二)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得重复申报区级不同类型政策奖补。
七、创新举措
与《2019年瑶海区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相比,调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奖励力度。为鼓励重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创新动力和新迁入我区高新技术企业落户创业,加大了重新认定企业及新迁入我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金额,两者都视作首次认定。
(2)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比例。为鼓励企业成果转化落地及吸纳先进技术,提高了企业吸纳先进技术并进行科技成果转化的补助,由最高档5万元补助提高到最高档不超过30万元补助。
八、保障措施
明确工作职责,区科技局牵头组织各镇街开发区广泛开展产业政策宣传活动。
九、下一步工作
扎实开展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兑现工作,制定《高质量发展政策》科技部分实施细则,组织开展对企业申报材料审核,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企业应享尽享《高质量发展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