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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转发瑶海区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0-17 10:26  信息来源: 瑶海区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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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街道办事处、大兴镇政府、龙岗开发区管委会,区直相关部门:

    区教育体育局拟定的《瑶海区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已经于2017年9月30日区政府第十四次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 17日

    瑶海区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

    实施方案(2017-2020年)

    瑶海区教育体育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发展学前教育,鼓励普惠性幼儿园发展”要求,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皖教基〔2017〕12号)、《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城区2017-2020年学前教育提升计划的通知》(合政办〔2017〕28号)、《关于报送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的通知》(合教秘〔2017〕381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区学前教育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二期行动计划完成情况

       在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的引领下,我区坚持发展公益性、普惠性幼儿园,实施二期三年行动计划,通过新增19所幼儿园、改扩建1所幼儿园,增加了4470个学位,圆满完成三年任务,有效缓解了“入园难”问题。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瑶政〔2015〕36号),加快构建覆盖全区、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

    (二)学前教育发展现状

    我区现有各类幼儿园96所,在园幼儿21933人。其中公办幼儿园15所,在园幼儿3438人;民办幼儿园81所,在园幼儿18495人(其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64所,在园幼儿13887人)。幼儿看护点39所,在点幼儿4610人。专任教师1521人。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比例达13%,在园幼儿普惠率达65.3%。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100%。省一类幼儿园2所,市一类幼儿园19所。

    (三)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当前我区学前教育发展中还存在着亟待解决的问题,如学前教育资源需要进一步扩大、公办幼儿园比例需要进一步提升、公办幼儿教师需要逐步配齐、部分民办幼儿园办园需要进一步规范等。

    二、主要目标

    (一)总体目标

    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 的原则 ,遵循“保障基本、广泛覆盖、公益普惠、优质多样”的方针,利用4年时间,多渠道、多形式发展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到2020年,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比例达50%,在园幼儿普惠率达85%。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100%。进一步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新建幼儿园43所,新增学位15540个,努力满足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基本建成以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为主体的学前教育服务网络。

    2017—2020年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目标

    年度

    在园幼儿(万人)

    新增在园幼儿(万人)

    公办幼儿园项目建设(个)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小计

    新建

    改扩建

    总目标

    3.52

    1.554

    43

    42

    1

    100

    2017

    2.193

    0.261

    9

    9

    0

    100

    2018

    2.829

    0.375

    11

    10

    1

    100

    2019

    3.198

    0.369

    10

    10

    0

    100

    2020

    3.52

    0.549

    13

    13

    0

    100

    (二)年度目标

    2017年,新建幼儿园9所,新增班级87个、学位2610个;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比例达13%,在园幼儿普惠率达68%;积极引进优质园合作办园;实施幼儿园创优工程;推进学前教育结对合作和幼教辅导网建设。

    2018年,新建幼儿园11所,新增班级125个、学位3750个;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比例达24.4%,在园幼儿普惠率达74.6%;探索集团化办园模式;健全幼儿园教师培养和培训机制;实施“名园长”、“名师”工程,培养一批优秀园长及骨干教师。

    2019年,新建幼儿园10所,新增班级123个、学位3690个;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比例达38.6%,在园幼儿普惠率达82.1%;推进幼儿园信息化建设;加强幼儿园保育教育指导,提升教科研水平。

    2020年,新建幼儿园13所,新增班级183个、学位5490个;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比例达50%,在园幼儿普惠率达85%;补足配齐幼儿园专任教师和卫生保健人员;完善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

    三、重点任务

    (一)扩大优质普惠学前教育资源。进一步落实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理顺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产权幼儿园办园体制。积极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

    (二)强化队伍建设。深化幼儿园教师培养培训机制、补充机制和工资待遇保障机制改革,补足配齐公办幼儿园教师,依法保障幼儿园教职工合法权益。

    (三)提升保育教育质量。深化幼儿园教育改革,坚持正确的办园方向,实施科学保教,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加强学前教育教研力量,健全教研指导网络,整体提升幼儿园教育质量。

    四、主要举措

    (一)完善布局规划,发展普惠性幼儿园

       1.科学布局规划幼儿园。截至2016年底,全区常住人口为75万人,到2020年,常住人口预计达88万人。根据市统计局提供的人口普查数据和区卫计局提供的全区2011年至2017年人口出生情况分析,我区幼儿园千人指标为40‰,到2020年幼儿园需35200个学位。除去目前已有学位21933个,需增加学位13267个。
       依据市规划院2017年6月新出的《瑶海区城市学前教育、中小学布局规划》方案,2017-2020年,我区规划布点新建43所幼儿园,新增班级518个、学位15540个。

    2.加快发展公办幼儿园。逐年安排新建一批高品质的公办幼儿园,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园,引进优质公办幼儿园合作办园,扩大公办资源。大兴镇建立1所独立建制的公办中心幼儿园。优先利用中小学闲置校址新建公办幼儿园。

    3.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鼓励支持民办幼儿园申报普惠性幼儿园,逐年提升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比例。通过综合奖补、减免租金、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街道产权幼儿园办成普惠性幼儿园。

    (二)落实政府责任,加大学前教育投入

    1.建立财政投入长效增长机制。逐年增加区级学前教育财政投入,确保每年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不低于财政性教育总经费的5%。区财政在做好资源建设的同时,支持解决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公办幼儿园正常运转和稳定发展。

    2.充分发挥奖补资金的引导激励作用。支持新建公办幼儿园及改善办园条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奖励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及企事业单位幼儿园,向社会提供普惠性服务;支持农民工随迁子女在我区接受学前教育;进一步健全幼儿资助制度,确保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优先获得资助。

    (三)加快建设步伐,多渠道扩大资源

    1.多部门联合推进建设。将幼儿园建设纳入区教育项目建设工作专项推进小组统一调度,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定期召开幼儿园建设调度会,落实项目建设用地,加快建设流程,缩短建设工期,确保完成规划建设任务。
       2.合理规划设计幼儿园。在审核幼儿园项目规划时,学位按千人指标满足本小区业主子女入园,并尽可能预留学位辐射周边区域。幼儿园位置相对独立,可先于小区建设好并交付使用。
       3.挖掘潜力办园。各街镇、开发区在辖区内摸排3亩以上净地,用于建设公办幼儿园。    

    4.实施“钥匙”工程。制定《瑶海区幼儿园装修设计规范》,在建设幼儿园时依据该规范进行同步装修,竣工后幼儿园即可投入使用,无需再次装修。
       (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专业素养

    1.补足配齐各类幼儿园教职工。根据幼儿园“两教一保”配置的要求,合理确定师生比,逐步配齐各类幼儿园教职工。根据公办幼儿园开园情况,逐年增加公办幼儿园教师和园长招聘人数,不断充实公办幼儿园教职工队伍,并可将富余的小学教师经培训合格后转入幼儿园工作。到2020年,基本实现幼儿园教师全员持证上岗。

    2.健全幼儿园教师的培养和培训机制。坚持把师德建设摆在首位,组织实施全员培训和学历提高培训,提升保教实践能力和专业能力。教师完成培训的情况作为晋职晋级、考核评优及教师资格定期登记的重要依据。幼儿园教职工实行先培训后上岗,促进在岗人员专业化。

    (五)完善措施,强化安全监管

    1.健全完善安全设施和保安措施。区直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认真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及责任制,建立覆盖全区的幼儿园安全防护体系,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2.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幼儿园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内部安全管理措施,同时幼儿园所在的镇街、开发区及社区支持、配合幼儿园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3.加强对幼儿看护点的指导和监督。指导A类看护点积极申报办学资质;督促B类看护点改善办园条件、增强师资队伍,申报A类看护点;取缔C类看护点。

    4.加大对无证幼儿园的监管力度。对未达到基本办园标准的无证幼儿园,由其所在镇街、开发区加强指导,限期整改,逐步规范。同时,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无证幼儿园采取联合执法,予以关停取缔。

    (六)加强幼儿园质量监管,规范办园行为

    1.完善幼儿园动态监管机制。建立完善幼儿园质量评估体系,将各类幼儿园全部纳入评价范围,着重加强对师资配备、教育过程和管理水平等方面的评估。到2020年,健全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学籍管理。

    2.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严格落实教育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的要求,规范幼儿园命名、办班、收费、招生行为,严格控制班额,禁止使用幼儿教材,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健全幼儿园内部财务制度,加强幼儿园经费使用和收费行为的监管。

    3.提升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深入贯彻《幼儿园工作规程》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指导幼儿园教师根据幼儿的发展需要制定教育计划、指导游戏活动、安排一日生活,提高保教质量。坚持幼儿园教育和家庭教育结合,寓教于乐,促进幼儿健康成长。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三期行动计划的实施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和相关部门的年度任务,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执行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协调解决学前教育发展中存在的热点、难点等问题。

    (二)营造发展氛围。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大力宣传学前教育。完善学前教育宣传月制度,集中展示学前教育发展成果,广泛宣传学前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学前教育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资金监管。进一步规范学前教育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健全财务制度,强化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经费安排使用、项目进展、政策效果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努力提高财政支持学前教育资金的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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