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法制办文件《关于做好2017年度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的通知》规定,瑶海区法制办对2011年度至2017年度发布的区政府及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此次清理将围绕4个清理重点(1.文件涉及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并将挂钩事项作为对下级政府及其部门监督、考核、检查及工作督导内容的;2.文件涉及“放管服”改革内容的;3.文件涉及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内容的;4.文件涉及排除、限制竞争的。
清理结果如下:截止到2017年12月12日,25件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继续实施,6件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继续实施,12件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已失效,1件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已失效。
继续实施的区政府及部门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即将届满,或者现行依据有修改、废止、宣布失效等情形的,实施部门应当立即启动清理程序。
附件:1.继续实施的区政府及部门规范性文件目录
2.失效的区政府及部门规范性文件目录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