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首页 > 瑶海区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 > 政策解读 > 部门解读

    【部门解读】《瑶海区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19-05-17 15:09  信息来源: 瑶海区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
    【字体:  

    关于《瑶海区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为切实做好2019年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瑶海区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努力促进教育公平,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根据《关于合肥市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合教[2019]124号)文件精神,拟定瑶海区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招生计划说明

    近年来,瑶海区常住人口及进城务工流动人口逐年增加,适龄入学儿童每年增加近2000人。为满足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求,今年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10710人(2018年为10540人),中学七年级计划招生8000人(2018年为6282人),计划招生总人数18710人,确保我区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100%接受义务教育。

    (二)学区调整说明

    为推动教育集团化办学,满足百姓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我区继续采取“名校+新校”、“名校+新校+潜力校”的方式,扩容优质教育资源,对部分学校学区进行了适当调整。

    (1)新建合肥市第三十八中学东校:交由三十八中学办学,命名为“合肥市第三十八中学东校”。东面与肥东交界;南面龙岗开发区南界至二十埠河至肥东边界;西面广德路;北面长江东路。以主干道长江东路为界划分,38中东校区承担原55中东校长江东路以南区域。

    (2)原七十中初中部停招,学区交由38中北校承担,小学部纳入和平小学教育集团,更名为和平小学第四小学,实施集团化办学。

    3)以城市主干道明光路为界,将原胜利路小学学区内一环路以南,明光路以北区域划归长淮新村小学。

    (三)招生方式说明

    今年继续应用“合肥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报名登记系统”,按照“线下预审,线上登记校验,线上线下报名同步进行”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登记工作。与去年不同的是,今年报名主要为学校现场报名,网上报名只作为登记及房户证件校验,不再学区匹配

    (四)其他情况说明

    一是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今年民办学校招生登记录取时间不再提前,与公办学校一致,实行同步招生二是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自2019年起,全区依据合肥市文件规定,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