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从事工业、建筑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许可的审批信息公示(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流程、法定依据)

发布时间: 2020-12-15 16:00 信息来源: 瑶海区人民政府 编辑:瑶海区市政和园林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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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从事工业、建筑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许可的审批信息公示(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流程、法定依据)

一、申请条件

1. 污水排放口的设置符合城市排水规划的要求;2. 排放的污水符合《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等有关标准和规定,其中,经由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后不进入污水处理厂、直接排入水体的污水,还应当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或者有关行业标准;3. 已按规定建设相应的污水处理设施;4. 已在排放口设置专用检测井;5. 排放污水易对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正常运行造成危害的重点排污工业企业,已在排放口安装能够对水量、pH、CODcr(或TOC)进行检测的在线检测装置;其他重点排污工业企业和重点排水户,具备对水量、pH、CODcr、SS和氨氮等进行检测的能力和相应的水量、水质检测制度;6. 对各类施工作业临时排水中有沉淀物,足以造成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堵塞或者损坏的,排水户已修建预沉设施,且排放污水符合本条第二项规定的标准。

二、申请材料

1. 申请表;2. 排水管网、排放口位置和口径的图纸及说明等材料;3. 按规定建设污水预处理设施的材料;4. 排水水质、水量检测报告;5. 拟排放污水的排水户提交水质、水量预测报告。

三、申请流程

1、申请人准备好相关申请材料向我单位提出排水设计条件申请。

2、我单位安排相关人员根据提供的材料进行现场踏勘并为其指明市政雨污水外接井。

3、对于符合申请条件的项目,我单位将出具《建设项目排水接入市政排水管网设计条件通知书》,排水单位按照通知书要求及规划位置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方案、施工图)设计。

5、由我单位审查排水单位上报的排水设计总平面图。

6、待申请单位排水施工完成后,由施工方准备好相关验收材料并向我单位提出排水验收申请。

7、我单位安排相关人员根据提供的材料进行现场验收查看。

8、对于符合验收条件的项目,我单位将出具《排水验收意见书》;

9.送达:办理结果快递送达或窗口自取.

备注:我单位仅负责瑶海区龙岗开发区及工业园区排水申请许可。

四、法定依据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2013年10月2日国务院令第641号)第二十一条: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下称排水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应当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重点对影响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的事项进行审查。排水户应当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水。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排水许可证书的颁发和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