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自2024年7月1日起,我市一、二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调整为280元/月1人,三、四级调整为187元1月1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调整为280元1月1人。
各县(市)区、开发区要严格遵照上述标准执行。
合肥市民政局
合肥巿财政局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