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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标准】关于调整部分社会救助及补贴标准的通知(合民〔2024〕75号)

    发布时间: 2026-01-20 17:52  信息来源: 合肥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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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自2024年7月1日起,我市一、二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调整为280元/月1人,三、四级调整为187元1月1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调整为280元1月1人。

    各县(市)区、开发区要严格遵照上述标准执行。

      合肥市民政局

    合肥巿财政局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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