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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瑶海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21-11-23 17:10  信息来源: 瑶海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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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区医保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市医保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定履行医保部门的职责使命,不断提升医疗保障服务水平,推动民生实事见实效、各项工作齐发展。现将2021年度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1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精心组织,稳步推进居民医保工作。一是组织到位,全面部署参保缴费工作,确保工作平稳、有序开展;深层次、广角度、全方位开展宣传活动,引导居民积极参保,努力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全覆盖。二是重落实,流程优化强对接,积极与区卫健、民政部门横向联系,确保数据准确无误,防止出现漏保、错保现象。三是通过集中培训与个别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对全区医保经办人开展城乡居民参保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四是全面推行“网上办、现场办、暖心办”,尤其做好学生、老年人、特困群体、新生儿等特殊人群的参保工作,积极指导居民及时完成参保,确保做到应保尽保。

    截至目前,全区居民参保共186109人,参保任务完成率88.5%,预计能够超额完成210400人年度目标任务。

    (二)创新方式,提高医疗救助工作成效。一是加强与住建、民政、医疗机构等单位沟通协调,运用大数据分析预警功能审查把关,提高申请救助对象信息核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二是简化申请、审核、审批和发放流程,避免重复多次递交材料,及时完成救助资金发放,减轻申请家庭医疗支出负担。三是坚持应助尽助,加强监督检查,定期开展救助工作检查督促,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到位。定期开展救助档案“回头看”工作,实时掌握救助台账、救助资金社会化发放情况。四是强化统筹推进,兜牢保障底线,将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做到见底见效全覆盖。目前全区共救助363人次,完成救助资金发放233万元。

    (三)广泛宣传,加大基金监管力度。一是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结合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以太和县医疗机构骗保为镜鉴,开展2021年瑶海区定点医药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目前已完成179家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和323家定点零售药店的全覆盖检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随机抽取并完成对32家定点医药机构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机构分别予以责令整改和报市医保中心给予扣减违规经费,共约谈和责令整改药店15家、医疗机构5家,退还本金并扣减五倍违规金额6家共计9608.7元。二是开展2021年慢性病门诊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核查医疗机构17家,检查认定有超病情需要超量开药等违规行为医疗机构16家,合计违规情况56条,违规金额47941.3元,有效规范了各医疗机构慢性病门诊开药行为。三是全面宣传贯彻医保《条例》。组织开展了以“宣传贯彻条例、加强基金监管”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月活动。线上线下同步宣传医保相关政策法规,利用微信公众号、公交车宣传栏、火车站和户外大屏等,集中展示打击欺诈骗保成果,扩大宣传面。

    (四)发挥零售药店窗口作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一是全面扎实做好“两节”期间及重点时段疫情防控工作,对辖区药店疫情防控工作全面督查,实行发热、咳嗽、腹泻类药处方管理和实名登记。二是推进做好定点零售药店新冠疫苗接种工作,要求各零售药店组织员工及时接种和报送疫苗接种信息表,并做好向顾客的宣传工作。截至6月底,药店工作人员新冠疫苗按“应接尽接”,接种率已达100%,目前正在推进加强针接种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一)申请城乡医疗救助家庭财产、收入核查准确性有待提高。一是少数申请救助家庭存在故意隐瞒家庭真实财产和收入的现象。二是医疗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报告不够精准,目前我局对申请人的财产信息核对主要依据民政局对申请家庭进行的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报告,无法准确核实家庭安置房、存款、有价证券等真实财产收入情况。

    (二)医保监督稽查力量较弱。区医保局承担全区一级及以下定点医药机构监督管理工作。随着医疗保险覆盖面的不断扩大,定点医药机构不断增加,医保监督管理工作任务日益繁重,每年仅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就需要对全区500多家监管对象开展全覆盖现场检查、日常检查、专项巡查等工作。且随着欺诈骗保行为更多的转向专业化、集团化、规模化、信息化、隐蔽化,调查取证更加困难,对监管队伍的专业性提出了更高要求。另外医保日常检查已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管理,对现场监督检查工作提出了更加规范的要求。目前区医保局仅有在编人员4名,医保监督稽查力量严重不足。

    三、2022年工作计划安排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完成2022年参保任务。一是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方式,根据不同类型的参保群体制定有针对、有计划的宣传政策,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提高居民医保政策的知晓度,调动居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参保期间做好居民医保参保组织实施工作,发挥各相关单位合力,确保做到应参尽参,不漏保,推动我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二)强化责任落实,做好城乡医疗救助工作。一是加强培训,采取集中培训与个别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对各街镇开发区、社区经办人员开展培训,全面提升业务水平。二是加强医疗救助工作效能建设,落实首问责任制、实施限时办结制、实施服务事项公开制、实行服务承诺制,健全服务机制、优化经办流程、规范服务行为,提高城乡医疗救助工作质效。

    (三)加大监管力度,加固基金安全防线。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强化医保局、街道、社区“三级联动”,加强医保基金监管,重点打击定点医疗机构“三假”等严重欺诈骗保问题。进一步加强部门沟通、协作,构建医保、卫健、市监等部门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实行联合惩戒,推动形成不敢骗、不能骗、不想骗的良好局面。

    (四)加强培训指导,增强医保队伍整体素质。在做好对各街镇开发区、社区医保经办人员培训的同时,加强医保局队伍建设,落实每周进行两次政治和业务学习,不断提升工作能力,确保医疗保障工有序推进。

    区医保局将紧紧围绕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区第五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真抓实干,努力实现打造“老工业基地产业转型示范区、老城区更新改造示范区,早日成为高质量发展‘千亿区’”目标而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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