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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标准】合肥市民政局 合肥市财政局关于调整部分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11-07 16:23  信息来源: 瑶海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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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自 2025 7 1 日起,我市城区低保标准调整为 1009 //人,县域低保标准为 891 //人;城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为 19779 //人,县域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为 13900 //人。照料护理标准为: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照料护理补贴标准分别为12360 //人、7416 //人、989 //人,分散特困供养人员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照料护理补贴标准分别为 8652 //人、4944 //人、742 //人。
    各地民政、财政部门要严格遵照上述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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