瑶海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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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瑶海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2 信息来源: 瑶海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编辑: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瑶海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瑶海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合肥市瑶海区瑶海建设大厦11楼,电话:0551-64312478,邮编:230011)。

    一、总体情况

    瑶海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在区委、区政府的指导下,认真贯彻工作部署和要求,努力完成区大建设计划所制定的各项工程建设任务,确保大建设计划顺利实施2020年,我中心在区12345统一管理平台共受理各类506件,办结506件,办结率100%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我中心在合肥市政务公开平台公开政府信息共19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中心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根据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优化在线申请途径。2020年,我中心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完善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及时公开各项流程,制定印发了中心信息公开有关工作制度。严格按照《条例》《规定》有关要求,细化分解全年政务信息公开目标任务,推动中心机关各科室认真落实公开职责。  

    (四)平台建设情况。一是通过瑶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务信息;二是通过瑶海重点工程快讯”微信公众号政务新媒体公开动态信息;三是通过合肥市人民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公开信息;四是通过在中心放置宣传栏、公告栏等方式公开政策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规范程序,确保真实不涉机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内容无涉及国家秘密和内部敏感事项。我中心政务信息工作严格按照先审核后上报的原则开展工作,确保真实全面。二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落实主体责任。结合我中心机构改革有关情况,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责任主体。三是在参加全区业务培训会后,组织机关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版政务公开目录规范、合肥市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本年度无考核、社会评议及责任追究工作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0年中心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条例》的要求还存在差距。在政府政务公开的深度方面与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的期待还有差距,网上办事功能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网上互动频率需进一步提高,公文类信息还有待规范,这些均需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

    2021年,我中心将着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与政府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与学习,不断提升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与水平。二是进一步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培训和宣传,增强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不断提升服务能力。三是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积极通过政务公开专栏、微信、LED宣传屏等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公众参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