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明光路街道办事处编制的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合肥市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查询和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明光路街道办事处党政办联系。地址:瑶海区明光路和平盛世商业街14号;邮编:230011;电话:0551-4697553;传真:0551-4697553;电子邮箱: hfyhmgl@126.com。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我单位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15年底,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开展了信息清理和目录编制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
在区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完成了政府信息的清理、筛选、录入、审查等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015年,针对本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下年度努力方向
(一)增强责任意识,把握政策要求,提高业务水平。
(二)对照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逐一对照补缺补差。对每项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
(三)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更新维护和监督检查等各项工作,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