瑶海区民政局-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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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瑶海区民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1 信息来源: 瑶海区民政局 编辑:区民政局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瑶海区民政局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合肥市政务公开网”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合肥市瑶海区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合肥市瑶海区郎溪路与长临路交口公共卫生中心8楼,电话:0551-64494638,邮编:230011)。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区民政局以贯彻落实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工作机构,健全工作机制,发挥牵头作用,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以确定局办公室为牵头科室,明确了责任主体,夯实工作基础。二是健全政策解读、公众参与等领域相关工作机制,严格执行信息收集与发布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对外发布。三是充分发挥推进、指导、协调、监督作用,开展业务指导,有力地推动了局机关工作深入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9年度瑶海区民政局大力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入常态化。通过政务公开平台,按照栏目要求及时发布政务公开信息540条,其中政策法规文件29条、规划计划类发布4条、政策解读发布27条、回应关切发布3我局政务公开信息主要集中于行政权力运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重点民生领域栏目

    (二)依申请公开

    区民政局认真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要求,认真抓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明确及时完善对答复时间、答复依据、答复要求等内容的工作要求,确保答复规范及时。2019年度瑶海区民政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受理并办结1件。没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完善政府信息规范化管理机制,推进政府信息规范化管理,强化落实规范性文件审查管理制度,强化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动态管理。

    (四)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国办、省办工作要求,结合全区网站集约化情况,20197月区政府办公室启动政务公开网站改版升级工作。新版政务公开平台以“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为主线,依据省政务公开办印发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2019版)》梳理全区目录,累计补录信息206条,关联补发政策解读材料2条,修改政务公开指南1个。新平实现了与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处理平台的无缝对接、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增加了信息关联、数据分析、智能预警等功能。

    (五)监督保障情况

    健全工作机制,落实主体责任。履行督查指导职责,每周进行通报。领导直接部署,在全区开展3次业务培训会后,组织机关各科室重点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版政务公开目录规范、合肥市2019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

        (六)贯彻落实新条例情况

         领取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用于局机关学习和宣传活动,加深对新条例的理解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7

     8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3

     6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24

    76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7

     0

    行政强制

     0

     2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9年,民政局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相关科室政务公开的重视程度还不够,具体经办人员不固定。二是部分科室材料收集慢,公开速度不快。三是本级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未能就政策的背景、目的、进展或计划等进行详细解读,解读的形式单一。

    (二)具体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转变观念、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力度,深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拓展公开渠道,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深化发展。具体来说:
         一是努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我局将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切实做好信息的更新维护和规范化管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是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在继续做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等常规信息公开的基础上,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