瑶海区和平路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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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平路街道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9 信息来源: 瑶海区和平路街道办事处 编辑:和平路街道 字体:【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市、区两级信息公开办公室相关要求,结合我街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编制2020年度信息公开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11日至20201231日。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和平路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合肥市瑶海区铜陵路192号和平路街道办事处,电话:0551-64458915,邮编:230001)。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瑶海区和平路街道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区政府办的正确指导下,认真贯彻实施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持续不断深化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丰富公开内容,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营造政务公开氛围,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街主动公开政府相关信息,以政府信息公开网为主要窗口,主动及时公开我街政府信息。2020年主动公开340条信息。公开的内容包括:1.做好重大决策预公开,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下一年的重点工作计划,及时梳理、跟进、落实、公开街道重大决策,并通过政府网站、“和平印象”微信公众号征求群众意见。2.加强政策解读,实施“负责人解读”和“政策图解”结合的解读方式,重点解读涉及面广,群众较关心的政策文件。3.及时跟进重点工作落实。将重点任务进行分解,责任到街道部门。以季度的公开方式,及时披露年度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执行和落实情况。4.加强其他主动公开信息发布。结合社区优化调整更新机构设置、领导分工和人事变动;定期发布年度预决算、“三公”经费和财政专项资金;重点公开与群众息息相关的民生问题,涉及环境保护、医疗卫生、就业、养老、教育、社会保障、安全生产、应急保障、公共资源交易等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

    2020年度,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保证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准确性、及时性,根据部门职责与分工,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上的公开任务分解至各个部门,确保信息及时更新,同时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保密管理,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

    (四)平台建设

    根据市、区两办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结合工作实际,完善街镇目录和“两级”目录。并按照上级要求做好相关栏目的维护。2020年度,街道网站共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40条。

    (五)监督保障

    定期召开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保障工作开展。对于市、区两级开展的测评、第三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对外公开反馈。梳理分解新增的栏目信息,按时、按质的公开政府信息。本单位2020年度针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四次政务公开考核,积极参与省级绩效考核,完善政务公开不足地方,本年度无责任追究情况和社会评议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80529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本级政务公开负责人员因人事变动接手工作时间不长,需加强业务培训。

    2.极少部分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配合度不够。

    (二)改进情况

    1.加强业务培训,积极对接上级主管部门,邀请业务专家到我街道开展业务培训,从街道抽调年轻力量充实政务公开工作,设置AB岗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高效率、高质量开展。

    2.召开信息公开专项会议,由街道分管领导组织各部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条例认真清理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主要领导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