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瑶海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进行阅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瑶海区审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瑶海区明光路1号区政府大楼4层,电话:0551-64494518,邮编:230011)。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瑶海区审计局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深化政务公开内容,营造政务公开氛围,健全政务工作机制,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规范、透明、高效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0年,我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对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内容进行公开,截至12月31日,主动公开了包括审计公开信息37条,财务预决算、财政专项经费管理使用和 “三公”经费信息7条、行政规范权力运行等方面的信息269条。一是及时公开清单。按照要求调整并公开权责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我局行政权力清单调整为行政处罚2项、行政强制2项、其他权力2项。二是持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主动向社会公开瑶海区审计局2020年预算情况、瑶海区审计局2019年决算情况、瑶海区审计局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及决算情况。三是加强重点审计信息公开。按照政府重点信息公开任务要求,截至2020年12月,我局已公开了2020年审计项目计划、《关于瑶海区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瑶海区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4条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公告。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目前,我局还没有收到公众提出需要公开的申请,无此类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完善管理机制。单位负责人对政务公开工作负总责,全面抓;分管负责人按照分管工作的职权范围,负责分管工作以内的政务公开工作;专人负责政务公开网内容更新。信息公开严格执行专人统一上报、专人审核、专人签发的“三审制”,严格履行审查手续等,严禁发布涉密信息,严禁发布虚假信息。二是规范公开流程。出台了《瑶海区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开实施细则》,对审计结果公开工作的内容、形式、程序等多个方面进行全面规范,进一步规范和推进了审计结果公开工作,积极营造规范、透明、高效的审计公开环境,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高质量运转。三是提高公开质量。围绕群众关切,突出公开重点,进一步完善了以区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公告为主、其他审计情况公告为补充的审计结果公告体系,同时根据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和目录规范,认真做好整改,常态、长效加强管理,全面提升公开质量,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四)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做好新旧衔接。按照信息化网站集约化建设要求,全力配合区政务公开办做好政务公开网站升级过程中的试用、衔接工作。二是丰富公开载体。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网站“第一平台”作用,依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按要求及时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创新审计宣传方式,在瑶海发布官方微信公众号开辟审计专栏,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使审计揭示问题更加公开透明,同时,充分利用各级媒体以及审计系统内部报刊、网站等,多层次、全方位宣传审计工作。三是认真参与培训。安排专门信息公开业务人员参与区政务公开版举办的各项培训,同时按照2020版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目录规范内容要求,对本单位网站内容更新情况进行及时自查,确保平稳运行。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明晰重点。构建“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承办处室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明确我局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公开内容、工作举措和职责分解,使政务公开工作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二是落实责任。结合机构改革有关情况,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主体,确定由办公室(秘书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履行督查指导职责,由专人负责政务公开网内容更新,落实日常监测通报情况整改,针对政策解读等重点栏目,通过定期自检的方式进行检查,确保取得实效。三是加强监督。严格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责任追究制,对不履行或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的部门和人员,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以严格监督考核保障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落实。暂无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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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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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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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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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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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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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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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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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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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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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9 |
22814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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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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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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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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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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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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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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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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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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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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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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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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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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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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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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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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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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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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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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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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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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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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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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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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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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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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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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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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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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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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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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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度,我局扎实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照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强,对新《条例》中的新要求理解不透信息公开内容的完整性、及时性距离新《条例》要求还有差距,更新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多样性、深入性、创新性有待进一步改进,对政务公开工作新思路、新举措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和提高。
2021年度,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对照《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梳理我局政务公开事项,查缺补漏,全面提升。二是大力推进审计结果公告。进一步扩大审计结果公告范围,改进审计结果公告方式,积极推进、不断深化审计结果公告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促进审计成果利用。三是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以部门解读、负责人解读、图解、媒体解读等形式丰富政策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主办单位: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合肥市明光路1号(邮编:23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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