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工会
一、主要职责
(一)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工运方针,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省总工会、市总工会的工作部署,贯彻执行区工会代表大会确定的任务和决议。
(二)依照《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全区各级工会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开展工会各项业务工作。
(三)对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区委、区政府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负责指导全区各级工会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承担抓好所属企事业单位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和厂务公开工作。定期召开职代会,做好职工代表的培训工作,提高其参政议政水平。
(五)推动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工作;实施送温暖工程和再就业工程,指导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及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指导女职工委员会开展工作,维护和保障女职工特殊权益。
(六)指导和推进全区新建企业工会组建工作;指导和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
(七)研究本区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健康和劳动保护工作状况,发挥监督、指导和服务作用;会同区其他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
(八)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
(九)负责工会经费的收缴工作;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
(十)制定全区工会的宣传教育规划,在职工中开展有关法律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活动,指导全区各级工会开展职工教育、文化、体育活动。
(十一)承担区委区政府及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地址:合肥市瑶海区滁州路85号
三、联系电话:64493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