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工委
发布时间:2024-04-07 09:48
一、区直机关工委工作职责
1、领导区直机关党的工作,按照区委的部署,负责制定区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组织实施区委对区直机关党的工作的指示和决定,督促检查区直机关对区委、区政府重要会议、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
2、领导区直机关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指导区直机关党组织配合行政领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做好机关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和培训;指导区直机关党组织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3、指导区直机关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定期了解及时向区委反映区直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情况并提出意见或建议;领导区直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规定,审查、处理违纪党员案件。
4、负责区直机关党组织的设置、选举、换届;负责区直机关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的考察、任免工作;做好机关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
5、领导区直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工作;负责区直机关退休支部老干部教育、服务和管理工作。
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联系电话:64497718
四、办公地点:合肥市瑶海区明光路1号瑶海区政务大楼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