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部(文明办)
发布时间:2024-04-07 09:48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方针、政策,根据中宣部、省市宣传部和区委部署,制定和落实全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任务。
(二)领导和指导全区理论学习、理论宣传、理论研究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全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工作。
(三)领导、指导、组织、协调全区对外宣传工作;加强对公共突发事件新闻报道的处置管理和网络宣传的引导与掌控。
(四)领导和指导全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员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社会宣传。
(五)领导、指导全区群众文化、文艺创作、文化体制改革、文化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和指导“扫黄打非”工作。
(六)加强对文化、教育体育、卫生部门的指导和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对所在部门领导进行必要的考察,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提出任免意见。
(七)牵头做好党报党刊征订发行工作。
(八)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外宣办(网宣办)
(三)理论宣传科
(四)文化产业科(文化艺术创作科)
三、联系电话:64497568
四、办公地点:合肥市瑶海区明光路1号瑶海区政务大楼8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