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联
发布时间:2024-03-22 17:29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残疾人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规划、计划,对全区残疾人实行统筹规划、统一管理、检查、督促、指导。
(二)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三)健全、完善残联组织,指导乡镇、街道残联工作,加大对残疾人工作的力度。
(四)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五)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文化、体育、来信来访、扶残助残、社区报务等工作。
(六)团结、教育广大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 七)
精心核发《残疾人证》。负责区盲人保健按摩行业的监督管理,做好残联综合、组织、协调、服务等日常工作。
(八)承担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联系电话:64693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