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4-03-21 16:49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审计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起草审计、财政经济及其相关方面的地方规范性文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对区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全区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区政府提交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区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区政府、市审计局报告和向区政府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及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区直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乡(镇)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3、使用区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区政府投资和以区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区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跟踪审计。
   5、区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区政府规定的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6、区政府部门、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和受区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的其他单位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8、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
   9、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区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科级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区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六)按规定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审计。
   (七)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八)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区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九)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十)承担原区发展和改革局的重大项目稽察职责和区财政局的预算执行情况、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责、承担的国有企业监事会相关职责。
   (十一)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审计局,接受区委审计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区委审计委员会具体工作,研究提出审计领域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政策建议,组织研究审计监督发展规划、重大政策和改革方案,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党中央和中央审计委员会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和区委的工作要求,研究提出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十二)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三)主要负责人:张  莉

二、办公信息

办公地址:瑶海区明光路1号区政府大楼401-406室

联系方式:0551-64494455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三、内设机构

办公室(秘书室)

职责:协助领导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负责局机关文电处理、会议、信息、保密、信访、人事、行政后勤、档案、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和联络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

办公地址:瑶海区明光路1号区政府大楼403室

联系方式:0551-64494455

负责人:阮文婕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财政财务审计科

职责:负责审计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乡(镇)政务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负责审计区属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财政财务收支;负责审计区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的职责。

办公地址:瑶海区明光路1号区政府大楼401室

联系方式:0551-64497887

负责人:刘志豪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综合审理科

职责:按照审计法和审计准则的要求,结合市审计局综合处、法规审理处和审计信息技术应用处职能要求,设立综合审理科,负责组织召开审计项目审理会;全局审计项目复核、督查和审计质量的管理与控制;负责督查审计报告、审计决定和审计查处问题限期整改的落实;组织对内部审计的指导和监督,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质量;负责重大项目稽察;承担国有企业监事会相关职责。

办公地址:瑶海区明光路1号区政府大楼402室

联系方式:0551-64498010

负责人:朱文阳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政府投资审计科

职责:负责组织区政府投资和以区政府投资为主体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负责组织区政府重大建设项目的跟踪审计;负责区国有和国有控股施工企业、公用事业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审计监督;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指导全区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业务。

办公地址:瑶海区明光路1号区政府大楼401室

联系方式:0551-64494477

负责人:白翊萌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经济责任审计局

职责:负责研究拟订全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定、办法和工作计划负责与区有关部门协调联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相关事宜,承担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根据区审计局统一部署,承担区本级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审计任务,承担市经济责任审计局交办任务;负责指导内审机构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承担区审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瑶海区明光路1号区政府大楼406室

联系方式:0551-64497869

负责人:王瑞芬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瑶海区审计事务服务中心

职责:承担区审计局交办的各项审计事务性工作;协助区审计局加强对全区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办理区审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瑶海区明光路1号区政府大楼401室

联系方式:0551-64497887

负责人:刘志豪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