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12-06 17:14

根据《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瑶海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2019〕18号)和《中共合肥市瑶海区委、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区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瑶发〔2019〕3号),组建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政务服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提出有关政务服务管理改革的意见建议,推进全区政务服务发展创新工作。

(二)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放管服”改革任务,牵头组织各部门开展政务服务事项的清理、精简、流程优化和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工作。

(三)负责全区政务服务体系规划、指导工作;综合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区级各部门的政务服务事项进驻、集中办理,负责办理情况的督查、督办和公示管理工作;承担全区的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

(四)负责对涉及两个及以上部门政务服务事项联合审批的组织、协调和督办;承担综合窗口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五)负责区政务服务大厅的日常管理等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和监督实施区政务服务大厅的各项管理制度、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协调区政务服务大厅各部门之间、办事窗口与派驻部门之间的工作。

(六)负责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的各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考核;负责服务对象对区政务服务大厅各办事窗口及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投诉、意见和建议的受理工作;会同区纪委监委对办件投诉进行查处,对各办事窗口和工作人员的政务服务、政务服务事项运作及行政效能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考核。

(七)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和监督实施区政务服务体系管理办法,负责全区行政服务体系的规划、指导工作;协调、指导和监督各镇(街道、开发区)为民服务中心、社区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工作站的政务服务工作。

(八)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12345政府服务热线建设和管理的总体部署,牵头负责区12345政府服务热线建设和管理工作。

(九)区政务服务管理局负责制定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工作制度、考核办法、推广及运行管理等全面工作。区数据资源局负责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运行环境保障、培训及数据资源整合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协调科

科室负责人:喇汉强   

职责: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开展全局性、长远性问题研究和专题调研;承办综合性文稿起草、公文核稿、宣传、信息工作;研究制定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并督查落实;承办机关财务、资产、行政事务、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承办机关党群、纪检、精神文明和效能建设工作;负责机关文秘、会议、财务、信息化管理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提案、议案办理;及时向区委、区政府领导报告重要的社情民意,做好领导批示件的转办、督办、反馈工作;负责协调安排区领导及部门领导接听热线电话工作;负责做好与区委、区政府各部门综合协调和联络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地址:郎溪路与长临路交口政务服务大厅3楼302

联系方式:0551-64496853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2:30,下午13:00-17:00

(二)监督管理科

科室负责人:陈飞

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放管服”改革任务,牵头组织各部门开展政务服务事项的清理、精简、流程优化和事中监管的实施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区级各部门的政务服务事项进驻、集中办理,并负责办理情况的督查、督办和统计工作;承担全区的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负责对涉及两个及以上部门政务服务事项联合审批的组织、协调和督办;承担综合窗口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监督和检查中心窗口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及行政服务审批情况;负责服务对象对区政务服务大厅投诉、意见和建议的受理工作;会同区纪监委对投诉进行查处,对各办事窗口和工作人员的政务服务、政务服务事项运作及行政效能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考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和监督实施区政务服务体系管理办法; 协调、指导和监督各镇街道、开发区为民服务中心及社区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工作站的政务服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地址:郎溪路与长临路交口政务服务大厅3楼301

联系方式:0551-64490205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2:30,下午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