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良好记录志愿者可享多种优待

发布时间:2019-12-02 10:22 作者:李后祥 来源:合肥地铁报 浏览次数: 我要纠错

11月29日下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安徽省志愿服务条例》。值得关注的是,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今后可以享受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免费游览旅游景点、免费健康保健体检等优待。条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规定,开展志愿服务的单位、组织应当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记录志愿者志愿服务时长,并可以结合服务时间和服务质量,对志愿者进行激励回馈。志愿者需要帮助时,可以按照本人志愿服务累计时间和服务质量予以优待。《条例》明确,鼓励企业和其他组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可以将志愿服务情况纳入考察内容。对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采取优先安排志愿服务、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免费游览旅游景点、免费享受健康保健体检、免费进行技能培训等措施予以激励。鼓励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为志愿者提供便利和相应优惠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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