瑶海区“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行动计划操作办法

发布时间:2021-01-27 09:38 来源:瑶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我要纠错

根据《关于印发<合肥市“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行动计划>的通知》(合人社秘〔2021〕11号)文件要求,特制订以下操作办法。

1、“留肥工作红包”

为在肥外省务工人员发放“留肥工作红包”。针对非安徽户籍并在肥缴纳社保的春节期间在肥务工人员(在税务登记注册在肥的企业,市场监管登记注册在肥的个体工商户,发证机关为市级或区、县(市)级政府管理部门的社会组织就业的外省务工人员),通过企业申报向符合条件的在肥外省务工人员每人发放不少于1000元现金补贴,直接发放至在肥外省务工人员银行账户。对于未在肥缴纳社保的外省务工人员、劳务派遣人员或省内其他地市在肥务工人员,鼓励用工单位春节期间给予一定关爱补助。

申报时间

“留肥工作红包”分两阶段发放。第一阶段于春节前预拨500元,申报时间为2021年1月23日至2021年2月1日;逾期没有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第二阶段于春节后核拨剩余500元,申报时间为2021年2月18日至2月23日;第一阶段没有申报的企业不再受理。

申报流程

第一阶段,企业将申报资料一式三份报送至注册地人社部门,由注册地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核无误后将预拨资金拨付至企业账号,并由企业在3个自然日内拨付至员工个人。

第二阶段,企业将申报资料一式三份报送至注册地人社部门,由注册地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核无误后将核拨资金拨付至企业账号,并由企业在3个自然日内拨付至员工个人。

申报材料(附件1)

第一阶段:

(1)合肥市2021年企业稳岗留工实施方案;

(2)合肥市2021年春节期间稳岗留工资金申请表;

(3)2021年春节期间省外留肥员工汇总表(纸质和电子版);

(4)申请春节期间稳岗留工资金承诺书;

(5)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社会组织登记证以及非皖籍留肥员工户口簿(首页、本人页)或户籍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阶段:

(1)合肥市2021年春节期间稳岗留工资金申请表;

(2)分别于2月17日、2月27日在国务院客户端提交的“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截图打印),2月28日前提交。

(3)第一阶段稳岗留工补贴资金发放到非皖籍留肥务工人员个人账户的银行回单(银行盖章)

上述申报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2、“共享用工”余缺调剂补助申请

鼓励企业开展共享用工余缺调剂,积极引导外地员工留在合肥,并为留肥外地员工提供合适工作岗位。鼓励自身缺乏工作岗位的企业通过“共享用工”模式,积极主动联系其他有岗位余缺的企业,进行员工输送。对春节期间开展共享用工7天及以上的输送企业,按每人700元标准,给予输送企业一次性补助,单个企业补助上限为40万元。

申报时间

2021年3月1日—3月10日。逾期没有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申报流程

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注册地人社部门申报,注册地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核无误后拨付。

申报材料(附件2)

(1)合肥市2021年春节期间共享用工补贴申报表;

(2)合肥市2021年春节期间共享用工人员花名册;

(3)共享用工薪酬发放证明(由输出企业提供);

(4)双方共享用工协议一份(复印件)

上述申报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3、申报地址:

瑶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905室(明光路与和平路南300米三十八中学和平校区办公楼9楼)

电话:64496518

4、其他说明事项

1、行动方案中所涉及的春节期间是指2021年2月4日至2021年2月26日。

2、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申报资格:(1)因企业疫情防控不到位或违法违规,产生重大事故,造成群体性上访或其他恶劣影响的;(2)申报材料不实,弄虚作假套取、骗取财政资金的,取消申报资格的同时,年度内不得申报财政扶持资金,纳入社会征信系统并对外公开相关违规信息,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3)其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附件1 合肥市2021年企业稳岗留工实施方案.docx

附件2 合肥市2021年春节期间稳岗留工资金申请表.docx

附件3 2021年春节期间省外留肥员工汇总表.docx

附件4 申请春节期间稳岗留工资金承诺书.docx

附件5 合肥市2021年春节期间共享用工补贴申报表.docx

附件6 合肥市2021年春节期间共享用工人员花名册.docx

               瑶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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