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肥市关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方案》(合财综〔2019〕912号)、《关于申报合肥市2019-2020年度社会工作专业高效应届毕业生从事社会工作的奖补工作通知》(NO.2021008)要求,社会工作专业高校应届毕业生到我区社会组织从事社会工作,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按每人每年9000元的标准,给予社会组织经费补贴。2021年3月,瑶海区1家社会工作事务所,1家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企业符合此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3月15日—2021年3月19日
公示举报电话:64496518
合肥市瑶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