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政策规定,经合肥市瑶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合肥清大东方消防职业培训学校申请注销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行政许可符合条件,现予公示。
公示期:2021年4月7日-2021年4月13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合肥市瑶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联系电话:64493218
许可证号 |
学校名称 |
地址 |
法人代表 |
培训工种 |
3401024101592 |
合肥清大东方消防职业培训学校 |
合肥市瑶海区铜陵路与滨河路交口中天左岸8栋605-606 |
丁显孔 |
消防设施操作员、消防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 |
瑶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