瑶海区、镇(街、开发区)级河长排长名单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安徽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合肥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河长制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区、镇(街、开发区)级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关于建立入河排污口排长制度的通知,现将区、镇(街、开发区)级河长排长名单向社会公告。
附件:1.瑶海区、镇(街、开发区)级河长名单
合肥市瑶海区河长制办公室
2018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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