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计量纠纷的调整和仲裁检定

事项名称 |
对计量纠纷的调整和仲裁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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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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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应递交仲裁检定书及副本。仲裁检定申请书应写明以下事项:
(一)计量纠纷双方的单位名称、地址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二)申请仲裁检定的理由与要求;
(三)有关证明材料或实物。
司法机关、合同管理机关、涉外仲裁机关或者单位委托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进行仲裁检定的,应出具仲裁检定委托书。
仲裁检定委托书应写明委托单位的名称、地址、委托仲裁检定的内容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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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查看材料清单 | 办理流程 | 查看办理流程 |
咨询电话 | 监督电话 | ||
承诺时限 |
1个工作日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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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2: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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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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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程序 | 查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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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递交仲裁检定书及副本。仲裁检定申请书应写明以下事项:
(一)计量纠纷双方的单位名称、地址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二)申请仲裁检定的理由与要求;
(三)有关证明材料或实物。
司法机关、合同管理机关、涉外仲裁机关或者单位委托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进行仲裁检定的,应出具仲裁检定委托书。
仲裁检定委托书应写明委托单位的名称、地址、委托仲裁检定的内容和要求。
材料名称 | 来源渠道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材料填写样本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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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检定申请书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0份 | 电子 | 必要 | 真实有效。 | 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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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请:申请人登录安徽省政务服务网合肥瑶海分厅,选择该事项申请办理;
2. 受理:工作人员受理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符合办理条件的不予办理,并将原由告知申请人。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相关要求;
3. 办结:对符合办结条件要求的及时办结。
2. 受理:工作人员受理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符合办理条件的不予办理,并将原由告知申请人。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相关要求;
3. 办结:对符合办结条件要求的及时办结。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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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5个工作日 | 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王学龙 | 受理 | 受理 | 无 |
审查 | 0.3个工作日 | 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王学龙 | 承办 | 承办 | 查看 |
办结 | 0.2个工作日 | 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王学龙 | 办结 | 办结 | 无 |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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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不满意
占比 0.00%
问题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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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对一次仲裁检定不服的,如何办理? | 解答: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对一次仲裁检定不服的,在收到仲裁检定结果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可向上一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申请二次仲裁检定。上一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进行的仲裁检定为终局仲裁检定。 |
已向法院起诉的计量纠纷案件还可以申请仲裁检定和计量调解吗? | 当事人一方已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计量纠纷案件,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不再受理另一方的仲裁检定和计量调解的申请。 |
不服仲裁检定如何处理?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计量纠纷当事人对仲裁检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仲裁检定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申诉。上一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进行的仲裁检定为终局仲裁检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