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籍登记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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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修订版)》第五十六条:〔入籍户口登记〕批准入籍的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和被批准恢复中国国籍的人,应当出具国务院公安部门核发的入籍批准书等身份信息证明文件、就业单位出具的证明、合法稳定住所证明证件和证明材料,使用汉字书写或者译写的姓名,到就业地或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材料名称 | 来源渠道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材料填写样本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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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籍批准书身份信息证明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原件1份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1、不动产权属证书系多人共有,申请人以外产权共有人需当场提交放弃立户书面申请材料 2、公安部核发入籍批准书身份信息证明。 | 查看 | |
就业单位证明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原件1份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1、不动产权属证书系多人共有,申请人以外产权共有人需当场提交放弃立户的书面申请材料 2、文件就业单位出具证明。 | 查看 | |
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原件1份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不动产权属证书系多人共有,申请人以外产权共有人需当场提交放弃立户书面申请材料 | 查看 | |
申请书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原件1份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认真填写、真实有效 | 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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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理:申请人可向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或者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窗口工作人员接收、核对并受理申请。
2、制证:制作证件。
3、办结:办结:对于符合要求的,工作人员给予办结,不符合要求的,则工作人员做好解释工作。
2、制证:制作证件。
3、办结:办结:对于符合要求的,工作人员给予办结,不符合要求的,则工作人员做好解释工作。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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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5个工作日 | 合肥市公安局瑶海分局 | 胡文娟 | 瑶海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 | 受理 | 无 |
办结 | 0.5个工作日 | 合肥市公安局瑶海分局 | 胡文娟 | 瑶海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 | 办结 | 无 |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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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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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籍户口登记时如果没有房产,可以将户口落在单位集体户吗? | 可以,落实了就业单位即可落户单位集体户。 |
入籍登记的同时可以办理二代身份证吗? | 户口登记好后,即可凭户口簿办理二代身份证。 |
能否使用英语等其他语言登记姓名? | 不能。登记姓名必须使用规范的汉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