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增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中小学课后服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15 16:14 来源:瑶海区教育体育局 浏览次数: 我要纠错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教监管20224号)、安徽省教育厅等十九部门《安徽省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工作方案》皖教监管20232号)和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精神,瑶海区现向社会公开遴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我区中小学课后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在合肥市注册的体育类、艺术类、科技类以及其他综合实践活动(含非遗传承项目)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含现已在瑶海区课后服务平台内的课外培训机构。

二、时间安排

申报时间:2024年1月16日—2024年1月23日

三、遴选要求

1.办学资质。第三方机构须为持有由艺术、科技、体育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办学许可证(核准证)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持有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并作为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入选合肥市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具备进入义务教育学校提供课后服务所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内部治理结构健全,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完备。三年内未有过被移除某一区域进入学校课后服务资格名单经历。

2.师资配置。具有与办学层次、规模、内容相匹配的专兼职教师队伍。专任教师比例在60%以上,提供师资材料须与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师资一致。非学科类培训教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核查无相关违法记录和倾向,具备组织、开展课程教育活动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无心理疾病和人格障碍,持有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或专业技能证书、教练员职称证书、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等相应证书。外籍教师应持有《外国人工作许可证》。不得聘用中小学(包括民办中小学)在职教师。品行端正,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要求。

3.课程设置。属于非学科类校外培训课程,满足素质教育发展需求;有具体培训内容和详细的教学安排。教学计划明确,课程内容有特色,编写和使用的培训材料应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材料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

4.信誉实力。办学资金稳定、经费充足,无违规使用资金、抽逃资金、拖欠教职工工资等情形;办学行为规范,社会声誉良好,无有效投诉,无行业主管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记录;近五年内无违法不良记录。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申报年度年检合格。

5.安全管理。遵守国家中小学生安全防范相关规定和国家卫生防疫安全规定。具备安全保障能力,切实保障学生人身安全。入校服务人员,应由所属机构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四、进校园程序及监管措施

(一)进校原则。各培训机构根据遴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所需材料,经区教体局等部门遴选,最终确定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的培训机构,并入选课后服务机构库。课后服务机构进校后,对参与课后服务的项目、对象范围、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事项要全面公开,接受监督。各校选定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要和学校签订服务协议,并将参与服务的校外培训机构的人员登记造册,经学校审查后提交区教体局备案,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换教师。

(二)规范服务。参与课后服务的校外培训机构要自觉遵守学校各项管理规定,主动提升业务能力,做好学生安全管理和培训工作,确保课后服务成效。

(三)风险管控。通过第三方银行托管等方式,对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的培训机构预收费进行风险管控,每学期课后服务结束后,费用进行统一结算。

(四)质量评估。由区教体局等单位定期开展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监督管理和项目质量评价。

(五)动态管理。在学校引入校外培训机构开展课后服务的过程中,凡出现以下情况的,学校可终止与相应校外培训机构的合作,并将相关情况及证明材料报区教体局备案:

1.提供虚假资质证明的;

2.服务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的;

3.服务过程中出现较大管理过失的;

4.服务质量、内容与承诺明显不符的;

5.把课后服务分包或转包给其他机构的;

6.机构或其人员存在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的;

7.一学期同一个学校同一个班级无故更换教师达2次及以上的;

8.服务水平低下、恶意在校招揽生源、不按规定提供服务、扰乱学校教育教学和招生秩序的。

区教体局做好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管和常态督查,并将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成效作为校内课后服务管理考核的主要依据,对学校及家长反映存在的问题,及时约谈,拒不改正的列入黑名单,不再参与学校课后服务。

五、申报材料

拟参加瑶海区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的校外培训机构,报名应提供相应的资质材料,所有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并保证真实有效。应提供的资质材料包括:

(一)瑶海区课后服务个性化课程申请表(见附件1);

(二)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含相应主管部门的核准书);

(三)机构法人或委托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以及从教教师无犯罪记录证明;

(四)参与课后服务的机构教师资质证明。(教师资格证、专业技能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相关行政部门认定的非遗传人等著名民间艺人相关证书)。

(五)提供财务运行良好,无不良社会影响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机构培训费收费标准及相应课程材料费报价明细表。(如果需要购买课程材料,需提供第三方购买渠道)

(七)其他情况材料,内容包括:机构概况、课程相关资料,包括教学内容、授课对象范围、班额上限等。培养目标、师资队伍、课程特色、社会成效以及参与学校校内课后服务的经验材料、其他能证明机构实力的资信文件(如:各级行政机关颁发的荣誉等)。

六、申报流程

(一)自主申报

有意愿提供课后服务的机构,在公告发布之日起申报材料按“材料清单”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其中附件4汇总表只提供电子表格)发送至297185120@qq.com,以“xx机构课后服务申报材料”命名;纸质材料按清单顺序装订成册后加盖单位公章,交至瑶海区教体局604办公室;申报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

(二)资质审查

由瑶海区教育体育局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名单将对接其他行业主管部门(资质审批部门)进行资格复核。

(三)资格认定

通过资格复核的校外培训机构名单确定为瑶海区中小学课后服务新增入库名单。

本公告由合肥市瑶海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机构报名联系人:刁洁   联系电话:0551-64494987

报名邮箱:297185120@qq.com

 附件1:瑶海区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参与校内课后服务个性化课程申请表.xlsx

附件2:瑶海区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个性化课程遴选材料清单.docx

附件3:瑶海区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参与校内课后服务个性化课程教师信息表.xlsx

附件4:瑶海区参与校内课后服务个性化课程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信息汇总一览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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