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修建大房郢水库下穿隧道或封闭式桥梁

信件编号: ****** 来信时间: 2025-06-23
信件类型: 我要建议 姓名: *****
内容: 大杨镇大房郢水库西侧区域出行拥堵,位于大环线区域,但全合肥只有这个区域无法连接,大房郢水库严重阻碍庐阳北部和大杨镇区域发展,建议修建下穿隧道或封闭式桥梁的,连接东西两侧。
问政单位: 庐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庐阳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答复时间:2025-06-26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感谢您对庐阳区发展和建设的关心,现将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庐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调查,区级层面暂无建设大房郅水库下穿隧道或封闭式桥梁的计划,我中心将积极向市级部门反映的您的意见。
2025年6月26日16点01分,庐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已将上述办理情况向您进行了答复。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联系工作人员方越,联系方式:0551-65699017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用户满意度评价: 满意

一、本信箱欢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等方面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有合理诉求的初信、有价值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督促责任单位在法定期限内尽快办理、回复。

检举、揭发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建议您通过纪检监察渠道反映,提供具体的事实、证据或线索。此类事项适用纪检监察相关规定,网上不回复。

二、根据《信访条例》有关规定,以下来信可不予回复:

(一)姓名及住址、电话等联系方式不真实的来信;

(二)反映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及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来信;

(三)反映的问题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来信;

(四)信访事项已经依法处理终结,或在2005年5月1日前已经办结,不能提出新的事实或理由的来信;

(五)无实质内容的来信,以及不属行政机关受理职责的其他来信。

三、向本信箱反映问题,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做到:

(一)对注册信息及反映问题的真实性负责;

(二)认为正当权益受到侵犯,从而提出投诉请求的,应当写明具体请求、事实(包含时间、地点、侵权行为、行政责任单位等基本内容)和理由;

(三)写信时应当表述清楚,内容完整,文字简练,详略得当;

(四)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