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编号: | ****** | 来信时间: | 2025-1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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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类型: | 我要投诉 | 姓名: | ***** |
| 内容: | 本人于2025年10月31日报名合肥庐阳区政府失业人员再就业免费培训(互联网营销师方向),承接机构安徽同舟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以“保障参训”为由违规收取300元押金,明确承诺课程结束后全额退还。因培训午间仅安排30分钟休息,无法满足就餐及休息需求,本人未实际参训,当即提出退款申请。 初期机构答复“课程结束后退”,后续又改口“月底统一退”,始终以理由拖延退款,沟通中态度恶劣,拒绝合理协商,至今未履行退款承诺,其行为违反政府免费培训不得违规收费的规定,严重侵害本人合法权益。 现诉求:1. 责令机构立即退还300元违规押金;2. 规范其免费培训收费及退款管理,杜绝同类违规行为。 | ||
| 问政单位: | 庐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庐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复时间:2025-11-27
答复意见: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于11月24日电投诉的诉求事项收悉,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反映2025年10月报名参加安徽同舟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组织开展的政府补贴性培训,工种为互联网营销师班。学校以保障培训名义收取300元押金,本人实际未参训,要求立即退还押金并规范培训收费及退款管理。11月26日上午,我局社会保障科工作人员立即与安徽同舟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负责人联系,反馈田女士300元押金已于11月24日下午6时许退款。针对此事,社会保障科严肃要求培训学校切实规范培训收费及退款管理,政府补贴培训一律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押金,课程设置要合理安排课时。 11月26日10点03分,庐阳区人社局社会保障科工作人员电话回复您,现将上述办理情况向您进行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庐阳区人社局社会保障科,电话:65699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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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信箱欢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等方面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有合理诉求的初信、有价值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督促责任单位在法定期限内尽快办理、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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