洒水车在上学时间段洒水导致路面湿滑

信件编号: ****** 来信时间: 2025-12-12
信件类型: 我要投诉 姓名: *****
内容: 12月4日13:30左右,我爸骑车送孩子上学,在经过连水路与太和路交口红绿灯处刹车,因地面湿滑摔倒导致多处骨折。因事发突然,120救护车送去医院后一家人也没有关注到为啥刹车会摔倒如此严重,直到我联系当时目击者表示感谢时,才了解到当时地面有水。12月12日上午我联系林店城管局,一直没有回复我。恳请相关部分调查后给予回复:1、洒水车在上下学时间段洒水,没有合理安排洒水时间及水量,小区也有人回复在此处摔倒,说明此处本身就存在安全隐患;2、此交口处人行道一直处于封闭状态,目前施工暂停,骑行车辆只能在机动车道行驶,这么大的车流量没有人行道,有没有考虑骑行及行人的安危; 我的诉求:我爸自身可能存在没有认真观察路况,也有一定责任;洒水车原因导致路面湿滑也加剧我爸摔倒后骨折严重程度,也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问政单位: 庐阳经开区(林店街道)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庐阳经开区(林店街道)    答复时间:2025-12-16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12月12日,您留言反映洒水车在上学时间段洒水导致路面湿滑的相关问题,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经工作人员与您沟通得知,您父亲沿连水路(阜阳北路-太和路段)北侧自东向西骑行。为降尘需要,该路段保洁公司洒水降尘作业时间为中午12:00、14:00各一次,作业时为雾状喷水,且喷头向下,喷水高度不超过路牙,待中午13:30分时路面早已干。一直以来,我单位都要求保洁公司加强洒水降尘文明作业培训力度,要求作业人员注意控制洒水车洒水量。您反映的中午13:30分路面有积水不属实。

    2.经核实,太和路与连水路交口向西原为某户待征迁房屋,因待征迁,房屋所处位置占据连水路道路一部分,前期无法修建人行道及非机动车道。2025年6月份,我单位已将该房屋征迁。房屋拆除后,已安排人员机械将现场遗留建筑垃圾清理干净并设置围挡。而后,我单位将该处路段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修建工作纳入庐阳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及配套基础设施综合提升项目(道路设施提升工程二期)工程内。该工程已于2025年11月15日开工,工期为90天,目前正在施工中。施工现场已按照要求设置围挡。因此,您反映的“该处人行道一直处于封闭状态”、“施工暂停”不属实。

    二、调查情况

    1.经调查核实,该路段保洁公司降尘作业时间为中午12:00、14:00各一次,作业时为雾状喷水,且喷头向下,喷水高度不超过路牙。同时文明作业,并要求作业人员注意控制洒水车洒水量。

    2.我单位将该处路段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修建工作纳入庐阳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及配套基础设施综合提升项目(道路设施提升工程二期)工程内,目前该工程正在施工中。

    三、处理情况

    1.我单位已再次要求保洁公司加强洒水降尘文明作业培训力度,要求作业人员注意控制洒水车洒水量。同时根据冬天天气情况,气温≤3℃时停止洒水作业,有效保障路面交通安全。针对您要求保洁公司承担相应责任诉求,建议您走司法途径。

    2.我单位已要求庐阳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及配套基础设施综合提升项目(道路设施提升工程二期)施工方在保证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加快该路段人行道及非机动车道修建进度,尽快完成投入使用。

    12月15日16时48分,庐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工作人员阮学强就留言办理情况与您进行沟通,您对此表示满意。如果您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庐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联系(电话:65679526)。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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