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编号: | ****** | 来信时间: | 2026-03-25 |
|---|---|---|---|
| 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姓名: | ***** |
| 内容: | 本人于2025年12月26日在庐阳区购置燃油车,享受庐阳区汽车购车消费补贴政策,参与活动后,一直显示审核中,烦请告知具体审核通过的时间及补贴发放时间,谢谢! | ||
| 问政单位: | 庐阳区商务局 |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庐阳区政府办   
答复时间:2026-03-27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经了解,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您,告知2025年12月庐阳区汽车促消费活动周期为4-6个月,因资金有限,活动实行先到先得,目前审核部门正在抓紧审核进度。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
一、本信箱欢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等方面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有合理诉求的初信、有价值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督促责任单位在法定期限内尽快办理、回复。
检举、揭发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建议您通过纪检监察渠道反映,提供具体的事实、证据或线索。此类事项适用纪检监察相关规定,网上不回复。
二、根据《信访条例》有关规定,以下来信可不予回复:
(一)姓名及住址、电话等联系方式不真实的来信;
(二)反映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及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来信;
(三)反映的问题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来信;
(四)信访事项已经依法处理终结,或在2005年5月1日前已经办结,不能提出新的事实或理由的来信;
(五)无实质内容的来信,以及不属行政机关受理职责的其他来信。
三、向本信箱反映问题,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做到:
(一)对注册信息及反映问题的真实性负责;
(二)认为正当权益受到侵犯,从而提出投诉请求的,应当写明具体请求、事实(包含时间、地点、侵权行为、行政责任单位等基本内容)和理由;
(三)写信时应当表述清楚,内容完整,文字简练,详略得当;
(四)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