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相关问题解答
访谈时间:2026-04-14 16:31
访谈嘉宾:
访谈摘要: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制度,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
主持人: 请问哪些事情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比如我被拖欠工资可以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以及《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规定以下民生事项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社会保险待遇或者社会救助;请求发给抚恤金;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者支付劳动报酬;请求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请求工伤事故、交通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请求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损害赔偿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以上是民事案件。刑事案件的受害人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的也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拖欠工资是在法律援助受理范围之内的。
主持人: 申请法律援助具体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答:首先是满足案件受理范围,其次要申请人经济困难,即申请人及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合肥市最低收入保障的两倍。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以及《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规定英雄烈士近亲属为维护英雄烈士的人格权益;因见义勇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改判无罪请求国家赔偿;低保户或重度残疾这些情况是可以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
主持人: 申请法律援助具体的流程是怎样的,去哪里申请?
答:申请人可以带着身份证、户口本以及案件相关材料去法律援助中心申请,经工作人员初审后符合条件现场填表,区法律援助中心七日内审核,审核通过后三日内指派免费的法律援助律师,事后律师联系申请人并处理案件。省、市、区县三级都设有法律援助中心,包括街道司法所也有法律援助工作站。每个法律援助中心工作日都有律师值班,上班时间可以现场或拨打电话咨询法律问题以及申请法律援助。
主持人: 申请法律援助有没有什么其他便民利民的途径和措施?
答:合肥市司法局在2024年4月出台了《合肥市法律援助申请全域通办》工作方案,该方案的主要内容是指在合肥市区域内,法律援助申请接收和初步审查环节不受行政区划的限制,当事人可以选择就近的法律援助机构提交申请,法律援助机构接收申请后,对符合条件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转交至有受理权的法律援助机构办理。
主持人: 如何办理“法律援助申请全域通办”手续呢?
答:申请人可以就近申请,带材料到任意区/县法律援助中心提交申请手续,不用去案件发生地、户籍地。 接收材料的法律援助机构当场进行初审,核对材料是否齐全,给申请人做谈话笔录、告知通办流程,然后由法律援助中心内部转交管辖地法援中心。管辖地法律援助中心收到材料后审核是否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再按照规定做出审批、指派承办律师等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