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信箱24小时接收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关于巢湖市域内政务及公用企业服务事项的咨询。但反映以下内容信件不在本信箱受理范围内:
1.违反宪法和法律法规规定的;
2.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3.公开侮辱他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或者恶意攻击他人的;
4.反映非本市管辖范围内问题的;
5.反映须通过或已进入司法诉讼、行政复议、仲裁程序、纪检监察、信访渠道等事项的;
6.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事项。
向本信箱反映问题,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做到:
(一)对注册信息及反映问题的真实性负责;
(二)认为正当权益受到侵犯,从而提出投诉请求的,应当写明具体请求、事实(包含时间、地点、侵权行为、行政责任单位等基本内容)和理由;
(三)写信时应当表述清楚,内容完整,文字简练,详略得当;
(四)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1.请勿在正文中留下您的电话、地址和真实姓名等个人资料;
2.请在来信“有关信息”中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便问题处理部门核实相关情况(您的个人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3.信件提交后,请保存好查询编码,以便查询办理结果;
4.在提交信件时,只能提交一个问题,便于问题及时解决以及对信件管理和监督;
5.对反映的咨询类问题,各单位办结后原则上公开反馈,来信人如不愿公开反馈请在来信时注明;
6.来信人发信后,请尽量耐心等待,避免一信多投;
7.我们对您留言的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进行统一受理;
8.信件办结后,来信人可通过查询编码查询办理结果并进行满意度评价,若信件办结7个工作日后未对信件进行评价,将无法进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