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红旗产业园2号厂房钢构公开处置的公告
关于红旗产业园2号厂房钢构公开处置的公告
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拟采用公开竞价方式对红旗产业园2号厂房钢构进行处置,现公告如下,请有意向的竞标单位或个人及时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红旗产业园2号厂房钢构处置项目。
2、项目所在位置:合肥市瑶海区裕溪路441号。
3、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合同签订之日后,24小时内付款)。
4、完工期限: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
5、竞拍底价:7.593万元(大写:柒万伍仟玖佰叁拾元整)。
二、项目内容
本次项目处置内容为红旗产业园2号厂房钢构,明细表中的相关参数仅供参考。
本次处置的2号厂房钢构已现状移交,对数量、重量不做任何承诺,一次性整体打包处置。竞价人须自行勘察现场,参与竞价的竞价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竞价人须谨慎报价,成交后不予调整。
竞价人可于2025年12月10日12:00前进行现场考察,查看现场情况。
三、受让方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四、竞价保证金
意向受让方需在2025年12月10日中午12:00前支付转让底价的10%作为交易保证金,即人民币:柒仟伍佰玖拾叁元整(¥7593元),支付账号:
户名: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合肥市庐东支行
账号:1302010809200888834
逾期未完成支付的(以到账时间为准)无竞价资格。
注意事项:
1.合同签订生效后,受让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部分转让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返还(不计息)。
2.交易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受让方交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不一致造成的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意向受让方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
(1) 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2) 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的;
(3) 意向受让方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活动的;
(4) 受让方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5) 受让方未按成交结果签订《资产转让合同》的。
五、竞价方式
本次竞价以现场二轮书面竞价方式进行,竞价人出价不得低于竞拍底价。第一轮报价后,按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取前五名(不足五名则取全部)竞价人为成交候选人,进行第二轮报价。第二轮报价采取现场书面形式,且报价不得低于第一轮最高报价,第二轮报价最高者为成交人。若第二轮报价出现相同最高价,现场抽签决定。
现场由成交人、物资处置单位及监督部门在成交确认书上签字确认。
(一)竞价时间:2025年12月10日14时00分
(二)竞价地点:合肥市瑶海区裕溪路441号,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一楼报告厅。
(三)首轮竞价要求
1、首轮竞价文件投送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0日12时00分,地点为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三楼316室,文件需要竞价人送达指定地点,不接受邮寄。首轮竞价文件采取现场开封形式,竞标人需现场参与,否则视为弃权。
2、响应文件要求
(1)企业竞价人:提供响应文件一份,密封装袋,封口处加盖公章。响应文件须包括以下资料(均加盖公章):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授权代表参加项目活动,还另须提供授权书【见附件2】、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③项目竞价清单及承诺书(见附件3)。
(2)个人竞价人:提供响应文件一份,密封装袋。响应文件须包括以下资料:
①身份证复印件(需年满18周岁);
②项目竞价清单及承诺书(见附件3)。
六、联系人方式
联系人: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丁工
地址:合肥市瑶海区裕溪路441号3楼304室
电话:0551-62811228/15600082815
七、处置要求
1、本次处置的物品以现场交付为准,物品切、装、运等产生的各项费用及安全责任均由成交人承担,与处置方无关。不在本次处置范围内的物品,成交人不得擅自处置、破坏,因成交人原因造成的其他非回收物品破损,成交人需按价赔偿并将破损资产恢复原状。
2、支付转让价款后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成交人须完成所有拟处置物资的清运工作。如果截止时间内没有清运的,处置单位可以自行处置该物品。
3、成交人应做好清理过程中的安全保障,如发生意外和安全事故,由成交人自行负责。
八、评审方法和标准
1、竞价人和提交的资料必须满足投标人资格及响应文件要求,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2、按照最高价选定成交单位。
3、意向受让方应不少于三家,若不足三家则本次竞价流标。
4、无论是否中选,竞价人提交的文件不予退回,报价人参与本次报价的所有费用自行承担。
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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