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健委:
我委收到你委《关于商请市二院维修改造项目变更建设内容的函》(合卫规信〔2019〕60号)及相关附件材料,经我委审查,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调整市二院维修改造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具体是:
(一)调增内容。和平路院区2号病房楼1-9层装饰装修及弱电维修改造;2号病房楼10层手术室和11层血库装饰装修及空调、给排水、强电等维修改造。
(二)调减内容。取消和平路院区2号病房楼、4号病房楼外立面改造, 4号楼病房维修及医用电梯改造,血液透析中心、高压氧舱、供应室改造,和平路院区集中供热系统改造,广德路院区食堂扩建等。
二、下阶段,请结合原立项批复(合发改社会〔2017〕923号)一并使用,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投资估算以初步设计为准。
项目编码:2017-340102-83-01-022593。
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