瑶海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瑶海区2020年度南淝河流域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管理办公室,各镇街开发区、区直各单位、驻区有关单位:
经区委、区政府负责同志同意,现将《瑶海区2020年度南淝河流域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瑶海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2020年5月20日
瑶海区2020年度南淝河流域环境保护 专项行动方案
为推进我区南淝河流域持续强化水环境保护工作,加快解决流域突出环境问题,根据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2020年度南淝河流域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特制定我区专项行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面排查南淝河流域水环境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开展问题集中整治。建立南淝河流域环境问题排查、整治、督导常态化机制,力争通过5个月专项行动,促进干支流水质持续改善,确保国考断面水质达到考核要求,力争提前消除劣V类。
二、问题排查整改
(一)全面摸底排查。在2019年南淝河流域专项行动及“回头看”和排口专项排查反馈问题基础上,“举一反三”,继续开展流域水环境问题全面排查,分类建立“十大”问题清单(菜市场、工业企业、商业综合体排水问题、雨污混接整治及排口整治、港口码头及船舶污染防治情况、医院高校等排水大户排水整治、黑臭水体治理、农业面源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河道岸线管理、重点治污工程运行等)。在2020年5月底前上报排查情况及问题清单,并向社会公开。
(二)开展问题整治。按照“任务、措施、责任、时限”四个清单原则,制定环境问题整改方案,明确具体措施、任务分工,时间节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等,所有问题原则上8月底前完成整改。
(三)逐一核查销号。建立问题清单整改销号制度,整改完成一个,销号一个。从2020年5月起,每月月底前上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并向社会公开。2020年8月底前,上报专项行动总结。
三、工作任务分工及工作重点
(一)工作要求
区直相关部门、各驻区责任单位、各街镇开发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流域相应问题排查、整改工作。
1.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立瑶海区南淝河流域环境保护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各项工作的开展,各河长级单位安排单位熟悉业务的骨干人员认真落实。
2.制定专项工作方案。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和工作重点,制定专项工作整改方案,明确工作推进计划,人员分工,工作目标,确保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3.实施整改与信息报送。各责任单位负责与市级专项督导小组对流域相关问题排查、整改情况进行对接沟通,对完成整改的问题进行验收销号,每月将工作进展情况、相关报表、新闻信息等报领导小组办公室,8月底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4.严格执法监管。各责任单位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违规排水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按照《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巢湖流城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规定,依法查处。
(二)专项工作任务分工
各街镇开发区为各专项工作任务实施责任主体,牵头单位负责统筹指导、督促整改落实,对接市专项督导工作组开展问题现场核实、统计汇总,对完成整改的问题进行验收销号。各区直单位、驻区责任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协同配合。
1.菜市场、农贸市场排水整治工作。(牵头单位: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协作单位:瑶海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城管局、区商务局、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
工作重点:督促指导属地对辖区流城内所有菜市场、农贸市场排水排污、活禽宰杀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加强监督管理,会同属地督促菜市场开办方(管理方)切实落实主体责任,落实整改要求。牵头组织对接市专项督导组对菜市场、农贸市场排水问题排查、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核实、统计汇总,对完成整改的问题进行验收销号。
2.商业综合体排水整治工作。(牵头单位:区商务局,协作单位:瑶海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城管局、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
工作重点:对辖区流城内所有商业综合体排水排污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指导督促责任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并认真落实。对接市专项督导组对商业综合体排水问题排查、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核实、统计汇总,对完成整改的问题进行验收销号。
3.工业企业排水整治工作。(牵头单位:瑶海区生态环境分局,协作单位: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区经信局、区城管局)
工作重点:对辖区流域内重点排水工业企业排污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指导督促责任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并认真落实。对接市专项督导组对工业企业排水问题排查、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核实、统计汇总,对完成整改的问题进行验收销号。
4.雨污混接、排口整治工作。(牵头单位: 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协作单位:区住建局、区农水局、区城管局、瑶海区生态环境分局)
工作重点:在2019年南淝河流域专项行动、“回头看”和排口专项排查反馈的雨污混接、排口问题基础上,结合市级排查的全市混接点、辖区自身排查的混接点、城区排涝泵站排口,形成混接点、排口清单和整改方案并认真落实。对接市专项督导组对上述问题排查、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核实、统计汇总,对完成整改的问题进行验收销号。
5.港口码头及船舶污染防治工作。(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协作单位:区农水局、区城管局、市海事局瑶海处、各属地)
工作重点:对辖区流域内所有港口码头船舶排水排污情况、船舶违规锚泊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和制定整改方案并认真落实。对接市专项督导组对港口码头及船舶排水排污等问题排查、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核实、统计汇总,对完成整改的问题进行验收销号。
6.重点排水单位排水整改工作。(牵头单位: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协作单位:区农水局、瑶海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城管局)
工作重点:对辖区内流域内医院、学校等重点排水单位排水问题进行排查、督促整改。对接市专项督导组对重点排水单位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核实、督导和统计汇总,对完成整改的问题进行验收销号。
7.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牵头单位: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协作单位:瑶海区生态环境分局)
工作重点:对辖区已发现黑臭水体基础上,采用问卷调查、拉网式排查、无人机航拍等形式,全面排查流域黑臭水体、沟渠、排污沟,督促各属地制定整改方案并认真落实。对接市专项督导组黑对臭水体排查、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核实、统计汇总,对完成整改的问题进行验收销号。
8.农业面源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牵头单位:区农水局,协作单位:瑶海区生态环境分局)
工作重点:全面排查辖区内农灌排口,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及污染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建立基础台账、问题清单和整改方案并认真落实。对接市专项督导组对上述问题排查、整改情况的现场核实、统计汇总,对完成整改的问题进行验收销号。
9.河道岸线管理工作。(牵头单位:区城管局,协作单位: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区农水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瑶海分局)
工作重点:对辖区流域干支流河道岸线两侧各200米范围内违规垦种、非法建筑及设施、垃圾倾倒堆放等问题进行全面排查,督促责任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并认真落实。对接市专项督导组对上述问题排查,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核实、统计汇总,对完成整改的问题进行验收销号。
10.重点治污工程运行工作。(牵头单位: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协作单位:区农水局、瑶海区生态环境分局)
工作重点:配合市城乡建设局对辖区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进行排查;对区级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初期雨水调蓄处理设施,截污闸阀,河道生态治理工程等重点治污工程运行情况开展排查和问题整治。对接市专项督导组对辖区重点治污工程运行情况进行现场核实、统计汇总,对完成整改的工程进行验收销号。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瑶海区南淝河流域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我区南淝河流域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工作,确定专项行动重大决策。领导小组将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实际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瑶海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专项行动工作的协调、调度、宣传、信息发布、技术分析等,对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分析、现场核查和总结。
(二)畅通信息报送。各牵头单位安排专人负责各项工作信息、进展报表的报送,确保各信息和资料报送及时、准确。各专项工作组按月将专项问题排查整治情况梳理汇总,形成分析报告和问题整治进展清单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加强宣传引导和信息公开。各责任单位要做好南淝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根据工 作节点要求,精心策划组织,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加强政策解读,广泛宣传引导。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公开曝光典型违法案件,不断增强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按照南淝河流域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向政府网站“南淝河流域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专栏公开问题清单和整治进展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四)强化专项行动结果应用。将南淝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区河长制工作考核,强化责任追究,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约谈,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附件:瑶海区南淝河流域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瑶海区南淝河流域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区委副书记、区长 陆勤山
副 组 长: 区委副书记 高 强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杨术云
副区长 钟仁勤
副区长 王 闯
副区长 张 勇
成 员: 瑶海区生态环境分局主要负责人
区农水局主要负责人
区住建局主要负责人
区城管局主要负责人
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要负责人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人
区商务局主要负责人
区经信局主要负责人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瑶海分局主要负责人
市海事局瑶海处主要负责人
龙岗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大兴镇镇长
胜利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明光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城东街道办事处主任
嘉山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红光街道办事处主任
城东街道办事处主任
方庙街道办事处主任
长淮街道办事处主任
铜陵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七里站街道办事处主任
和平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瑶海生态环境分局,吴承建任办公室主任,张勇、朱军、钟昭、袁远任办公室副主任。
黄卫东、陆勤山、高强、王克金、金飞燕、宋华龙、杨大维、丁秀雅、杨术云、桑宝君、刘峰、钟仁勤、康震纪、王闯、张勇、姚军同志;
抄送:市生态环保委办公室。
瑶海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5月20日印发
瑶海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瑶海区2020年度南淝河流域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