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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向企业】关于《瑶海区回迁安置小区规范物业费政府补贴方案》企业征询意见座谈会的意见反馈

    发布时间: 2022-02-07 15:45  信息来源: 瑶海区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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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局于2022年1月5,就《瑶海区回迁安置小区规范物业费政府补贴方案》组织龙岗开发区、大兴镇、三里街街道、七里站街道、和平路街道、安徽省长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合肥新华物业服务管理有限公司、合肥鸿鹤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瑶海区分公司及四名业主代表召开民意座谈会,共收集意见6条。意见如下:

    1、拆迁时政府曾宣传不收取物业费,现在要求缴费,多数业主肯定不能接受。如政府实施回迁安置小区规范物业费政府补贴方案,均按照对半进行补贴,需一个过渡期,同时加大宣传,组织村民召开会议,共同决定;

    2、需一个5年左右的过渡期,逐步达到对半标准;

    3、接受政府补贴对半的决定,但首先要业主认识物业服务这个概念,其次政府需要按照群体分类来收缴物业费,针对孤寡老人、残疾等家庭应给予减免和帮扶;

    4、可以接受物业费政府补贴对半,逐步达到全区统一标准。

    5、对物业费政府补贴标准进行统一,可以有效解决业主因为物业费缴纳不一致问题产生的投诉及矛盾纠纷。同时物业企业招标及服务等级是市场行为和业主需求的体现,业主想要更高的服务,相应的物业费的标准肯定随之增加,企业在投标时就等于愿意承担相应的风险;

    6、非常赞同规范物业费政府补贴这一项工作,同时表示待区政府通知正式印发后,将根据文件内容做好辖区回迁安置小区业主的思想工作。

    针对6条意见,我局采纳了其中5条,分别为1、3、4、5、6条,第2条意见未采纳,主要原因为:根据目前实施统一情况来看,是根据该小区目前合同期限,如未到期,则仍按照原定招标价格进行收费,如合同到期后,则进行重新招标,按照50%进行收费,无法全部统一按照5年过渡期实施。

     

     

     

                                      瑶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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