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管理办公室,各镇街开发区、区直各单位、驻区有关单位:
因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职位变动,现对瑶海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名单如下。
组 长: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公安瑶海分局局长
成 员: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区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区发展改革委员会主任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区司法局局长
区财政局局长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局长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主任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瑶海分局局长
瑶海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公安瑶海分局副局长
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区司法局局长兼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联络员。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文件由区司法局代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