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管理办公室,各街道办事处,大兴镇人民政府,龙岗开发区,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宋玮同志任合肥市第十一中学校长(实行试用期一年);
李伦军同志任合肥市第十一中学副校长(实行试用期一年);
张玉柱同志任合肥市第十一中学副校长(实行试用期一年);
李晶同志任合肥市行知学校副校长(实行试用期一年);
甘宁东同志任合肥市第四十中学校长(实行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合肥市行知学校副校长职务;
程曙辉同志任合肥市第四十中学副校长(实行试用期一年);
张浩然同志任合肥市第四十中学副校长(实行试用期一年);
马俊同志任合肥市第五十五中学校长(实行试用期一年);
王秀玲同志任合肥市第五十五中学副校长(实行试用期一年);
叶红兵同志任合肥市育英中学校长(实行试用期一年);
陈玉涛同志任合肥市裕溪路学校副校长(实行试用期一年);
杨明芳同志任合肥市蚌埠路第五小学校长(实行试用期一年);
罗海燕同志任合肥市铜陵新村幼儿园园长(实行试用期一年);
梁珀同志任合肥市第三十八中学北校校长,免去其合肥市第三十八中学副校长职务;
刘勇同志任合肥市第五十五中学新校校长,免去其合肥市第五十五中学副校长职务;
井红杰同志任合肥市第五十五中学东校校长;
司燕玲同志任合肥市瑶海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主任(实行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合肥市瑶海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童民同志任合肥市瑶海区大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副主任;
杨帆同志任合肥市瑶海区大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副主任(实行试用期一年);
免去徐兴好同志合肥市第十一中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马丽丽同志合肥市行知学校副校长职务;
免去梁华桥同志合肥市第三十九中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王华同志合肥市第五十五中学校长职务;
免去王宗保同志合肥市第五十五中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陈文志同志合肥市育英中学校长职务;
免去陈清明同志合肥市裕溪路学校副校长职务;
免去吴燕霞同志合肥市蚌埠路第五小学校长职务;
免去郑国英同志合肥市铜陵新村幼儿园园长职务;
免去姚峰同志合肥市瑶海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